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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活动的通知

2021-01-07 12:31:40来源: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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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各建筑业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信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通知》(苏建建管〔2013〕662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通建工〔2018〕5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1月下旬,对市区建筑业企业进行集中信用打分。同时,结合项目现场考核,对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集中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现将信用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考评打分范围

  在南通市区施工的房建总承包、市政总承包企业。

  二、检查的工程项目

  集中抽查考评的建设项目范围为市区2020年12月31日前纳入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在建工程项目。各单位可登录南通建筑市场监管网,查阅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自主确定是否申请对其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代表工程重点核查范围为市区(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工程规模满足《代表工程业绩工程规模标准》要求,且已完成工程量达合同额3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1.核查企业的资质状况、经营业绩、良好记录、不良记录等方面的信用情况。

  2.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对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建设市场行为、项目管理、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实况等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四、信用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组织分工

  信用考核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与市市政和园林局组建联合考核小组,分组进行考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考核房建总承包企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考核市政总承包企业,考核结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统计。

  (二)信用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申报阶段(2021年1月4日至1月11日)

  市区各建筑业企业根据企业在建工程建设情况,登录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在建工程核查申请”栏打印申请信用检查表格,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议对其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核。

  申请代表工程重点考核的企业,请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信用系统,填写并打印《代表工程业绩重点考核申报表》,盖章后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2.考核打分阶段(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信用核查工作小组,检查组根据企业申报情况,采取企业申报与随机抽样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项目现场检查打分。各企业应做好现场考评准备工作,按照《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通建工〔2018〕515号)确定的考核内容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3.信用得分公示阶段(2021年2月下旬)

  信用考核小组按既定程序汇总计算各企业的信用得分,并在南通建筑市场监管网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一周。公示期结束,企业信用得分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同步到省厅建筑业企业信用平台及南通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本次信用评价结果用于市区2021年上半年度国有资金项目的工程招投投标。

  五、信用核查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考核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要关注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及时督促工作人员录入并维护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和工程项目信息。企业录入的奖励信息要及时报企业注册地建设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加分,市外企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2.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信用考核过程中,经查实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结果将定为无信用,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

  联系人:康宜群,电话:59000298;谢文君:电话:81550361、传真:59000298,邮箱:784352941@qq.com,联系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118室。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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