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5594641136
地址: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源道1号216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15594641136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03日 |
法定代表人 | 史安 | 营业期限 | 2010年08月03日 - 2030年08月02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9490 | 发照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企业地址 | 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源道1号216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史安 |
董事长 |
唐玮 |
董事 |
徐洪燕 |
监事 |
王志华 |
董事 |
王月强 |
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天津渤海天易置业有限公司 | 29490万人民币 | 2949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渤海天易置业有限公司 | 29490万人民币 | 2949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渤海恒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510万人民币 | 51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天津渤海天华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40% | 4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7 | A级 |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 911201115594641136 |
2 | 2016 | A级 |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 120111559464113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 (2022)津0111执1340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4-20 | 2022-09-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津0111执1340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2-04-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天津市翔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39307元。 二、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翔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850255.25元为基数,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及自2017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189051.75元为基数,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天津市翔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2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以上合计14625元,由天津市翔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25元,由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付本院)。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初124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 (2022)津0111执1341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04-20 | 2022-09-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津0111执134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2-04-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050091.5元; 二、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1820291.95元为基数,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及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29799.55元为基数,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52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以上合计20652元,由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830元,由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82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付本院)。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初129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949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8月0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天津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天津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