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MA06GME172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体路交口万科时代中心33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1MA06GME172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祥 | 营业期限 | 2018年11月29日 - 2038年11月2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企业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体路交口万科时代中心33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吴萍 |
董事 |
张大祥 |
董事,经理 |
张屹立 |
监事 |
马超 |
董事长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天津远博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00万人民币 | 8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 4800万人民币 | 48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26 |
处罚类型 | 发布内容标注不准确广告 |
决定文书号 | 津青市监武处罚(2023)53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万科紫台项目的经营主体为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始销售,因销售业务需要,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播等方式宣传介绍万科紫台项目。在名为“V-city城市”的微信公众号内于2019年8月5日发布的一篇名为“万科?翡翠紫台|藏纳东方之境的山水园林大宅”的文章和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一篇名为“藏纳东方之境的山水园林大宅|万科?翡翠紫台示范区”的文章中有“示范区展示期间的售楼处,未来将作为社区归家大堂的形象”和“在活力商街的中轴节点上,即为翡翠紫台的归家大堂之所在,前期为售楼处使用,交付后改造为归家大堂”的表述。同时,上述两篇文章中也通过图片形式对售楼处沙盘区、售楼处洽谈区、售楼处水吧区等区域进行了展示。另经执法人员向房天下APP运营公司和当事人确认,举报人提供的视频中的秦鹏、王彩月系当事人委托的代理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但因王彩月已从其就职公司离职,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劳动合同,也无法联系到她配合接受询问调查。秦鹏、王彩月二人在房天下APP中通过直播形式对万科紫台项目进行宣传,在直播过程中均对“未来归家大堂”进行了展示,但直播视频画面中显示的区域并非上述公众号文章内描述的沙盘区,结合公众号文章内展示的图片,二人直播展示的区域均为售楼处的洽谈区。并且,秦鹏在房天下APP内开设的直播账号以置业顾问的身份关联绑定在万科紫台楼盘下,这种身份绑定需经过开发商管理人员确认方可通过。秦鹏在2020年2月29日的直播过程中有“咱们身后这是未来的业主一个归家大堂的一个休息区域,包括有水景,包括有喷雾,意境还是很好的,而且周边都是有休息区的”的描述,但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万科紫台项目实际交付的归家大堂仅包含项目售楼处的沙盘区(配建三103房间),也未设置水景、喷雾等设施。售楼处内的洽谈区原有设施设备被拆除,未对业主交付。故,当事人的代理销售人员在直播中关于归家大堂的宣传介绍与实际不符。同时,秦鹏的直播具有回放功能,网友可以持续通过点击直播视频回放在直播结束后观看直播视频,其宣传行为具有可持续性的特点,属于商业广告的范畴,当事人为该广告宣传的广告主。除直播视频外,举报人提供的58部落内发布的万科紫台项目介绍信息、万科紫台项目宣传彩页照片等其余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2470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4-08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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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2470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4-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给付15083.38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民初144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3552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5-26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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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355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5-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给付23839.64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精武人民法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津0111民初12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2455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4-07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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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245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给付1487.58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民初144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2454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4-07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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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2454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给付25741.17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民初126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2453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4-07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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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2453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给付18001.75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民初126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4790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7-14 | 2025-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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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4790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7-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付申请人北京美临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费174188.76元。此款,申请人天 -2-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前给付申请人北京美临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就本案即为结清;二、若申请人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申请人北京美临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未付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人北京美临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四、本案调解费1891.89元,由申请人北京美临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已收讫)。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诉前调确20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1227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2-13 | 2025-07-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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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122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2-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远博万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尚欠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181761.2元,此款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远博万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前一次性结清; 二、如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远博万创房地产有限公司按上述约定期限及金额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本次调解所产生费用1967.5元及保全费(凭票)由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支付; 三、如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远博万创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及金额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全部剩余未付款项、调解费及保全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诉前调确30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津0111执2337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5-04-01 | 2025-07-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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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津0111执233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5-04-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23548.87元。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1民初145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6-30 | 房产税 | 122124.02 | 122124.02 |
2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6-3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912.28 | 912.28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天津章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天津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3-06-01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11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天津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天津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9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