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68QGJ4M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文化街71增24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68QGJ4M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05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长海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0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18 | 发照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企业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文化街71增24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工程咨询;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汽车配件、草卉苗木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关伟 |
总经理 |
周忠 |
董事 |
王长海 |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王隽 |
副总经理,董事 |
路明 |
监事 |
股东信息 (1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天津碧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33.64万人民币 | 933.64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碧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9.46万人民币 | 949.46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华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18.18万人民币 | 818.1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华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18.18万人民币 | 818.1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碧盛共享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6万人民币 | 16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07144754102541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4 |
结束日期 | 2025-06-22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变更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030113443007866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01 |
结束日期 | 2026-03-01 |
内容 | 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滨汉(挂)2017-2号地块项目(碧御园)三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5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27 |
结束日期 | 2026-02-27 |
内容 | 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滨汉(挂)2017-2号地块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滨海2400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新办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滨海建验证0087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滨汉(挂)2017-2号地块(碧御园)四期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滨海建验证0088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滨汉(挂)2017-2号地块(碧御园)二期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066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16号楼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066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17号楼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8(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0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18(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0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0(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2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4(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6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1(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3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17(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59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5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1(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3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4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6(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8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19(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1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4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5(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7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5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7(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9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16(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58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5(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7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9(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1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30(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72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津B11324(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1101201162023110066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8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5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1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2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7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9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0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2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58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0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3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4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3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6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1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7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2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2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59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75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6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3]第189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3110064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08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10-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配建三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667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8-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16号楼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668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8-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17号楼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059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11号楼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457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9号楼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045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9号楼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2】第045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6-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御园9号楼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620162416481971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2 |
结束日期 | 2025-06-22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资质核定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9-27 |
处罚类型 |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维修造成损坏的修复费用、误工损失和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
决定文书号 | Z11620243046 |
处罚事由 | 建设单位在该住宅工程14号楼、底商219质量维修过程中未按规定要求日期进行勘察及维修 |
处罚内容 | 对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处罚依据 |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期勘察、维修的。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7-06 |
处罚类型 |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八条 |
决定文书号 | 汉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8号 |
处罚事由 | 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数少于2人 |
处罚内容 | 给予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机关 |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汉沽大队 |
处罚依据 |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项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6-30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决定文书号 | 汉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5号 |
处罚事由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处罚内容 | 给予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机关 |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汉沽大队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序号 | 4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5-20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决定文书号 | 汉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2号 |
处罚事由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处罚内容 | 给予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机关 |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汉沽大队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6085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04 | 2024-11-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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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608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C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9208元;二、驳回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30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2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59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9481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8-08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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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948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C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108元;二、驳回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31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6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585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307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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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30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907.25元;二、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7.5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8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87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9657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8-09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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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965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T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10858.30元;二、驳回T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23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3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885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361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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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36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M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9,005.85元; 二、驳回原告M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由原告M某某负担42元,由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5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50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201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6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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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20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H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444.14元;二、驳回原告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由原告H某某负担47.5元,由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3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63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6518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09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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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6518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H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227元;二、驳回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5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61.50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6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688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9939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8-12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6执19939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Z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937.15元;二、驳回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8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2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906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6600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10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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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6600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S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937.54元;二、驳回S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52.5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62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9546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8-08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6执19546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111.27元;二、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47.5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46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421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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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42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88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181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6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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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18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M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824.9元;二、驳回原告M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由原告M某某负担66.5元,由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3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615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7315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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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731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G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175.05元;二、驳回G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52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2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30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8324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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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8324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G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285.38元; 二、驳回原告G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元(原告已预交本院),由原告G某某负担63元,由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6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50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20062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8-12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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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2006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338.20元;二、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41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9.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86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6815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7-11 | 2024-09-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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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681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W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300元;二、驳回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38元、被告天津市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41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818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2月0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天津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天津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