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6JWL826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知祥园5号楼底商201-30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6JWL826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3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 | 壮丹 | 营业期限 | 2019年03月07日 - 2039年03月0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6月27日 |
企业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知祥园5号楼底商201-30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周利辉 |
监事 |
壮丹 |
经理,董事 |
张国俊 |
董事长 |
梁臣 |
董事 |
王琪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天津新城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新城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新城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津兴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1101095923666066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06-27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变更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624092017968007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7 |
结束日期 | 2025-06-27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资质核定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建房许22005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准予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许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滨税)许准字(2022)第(141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滨海建验证0018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滨海胡家园津滨塘(挂)2018-11号地块二期(1#楼、9#楼)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滨海建验证0019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滨海胡家园津滨塘(挂)2018-11号地块一期(2#-8#楼、10#-14#楼、配建1、换热站、变电站1、变电站2、地下车库)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滨住建消验字﹝2022﹞第0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滨海新区住建委 |
开始日期 | 2022-04-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消防验收合格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滨住建消验字[2022]第0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4-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13658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024-07-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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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13658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损失5500元;二、驳回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悦茂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6民初102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6170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2024-06-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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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6170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2-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诉请佣金34985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利息主张,双方当事人就此案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337.5元由原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津0116民初31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8964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2024-04-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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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8964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4-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天津鑫德源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6095.48元和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96095.48元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天津鑫德源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81元(原告天津鑫德源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预交本院),由原告天津鑫德源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63元,由被告天津新城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61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天津鑫德源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津0116民初426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3月0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天津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天津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8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