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3MA074L8G46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德路16号新宇大厦10层1001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3MA074L8G46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9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 | 于薇 | 营业期限 | 2020年09月0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9804 | 发照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企业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德路16号新宇大厦10层1001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于薇 |
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刘铭石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804万人民币 | 9804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804万人民币 | 4804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静)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5]第00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5010005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静)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5]第000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5010004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静)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5]第0001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5010002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静)市场监管特准决字[2025]第00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5-01-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025010003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静海建验证0090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12-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一期)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静住建消验字[2024]第00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12-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1128174547664755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11-29 |
结束日期 | 2025-07-01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变更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4】第078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09-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号楼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静海建证0038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二期)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0静海建证0061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一期)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静海建证0035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三期)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静海建证0037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四期)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静海建证0036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2 |
内容 | 同意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五期)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2】第100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9号楼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静审农(水保)【2023】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土保持批复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7 |
结束日期 | 2025-12-31 |
内容 | 水土保持批复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1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建筑施工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1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万达住宅A地块项目(变更)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0号楼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8号楼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6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3号楼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4号楼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0号楼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6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3号楼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8号楼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2-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4号楼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30号楼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4号楼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14号楼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30号楼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2号楼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22号楼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国土房售许字【2023】第00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8号楼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津住建房售许字【2023】第00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1-1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御府北苑8号楼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709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2-06 | 2025-05-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709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316.36元。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22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793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2-11 | 2025-05-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793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2-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4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712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2-06 | 2025-05-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71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煜城伟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费50000元;案件受理费561元及保全费548元,均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三、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110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472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1-22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47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Y某某至2024年9月27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40848.82元。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7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21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1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115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343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1-19 | 2025-05-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343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1-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至2024年8月15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33411.45元。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49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4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100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987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0-29 | 2025-04-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598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0-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88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068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1-01 | 2025-04-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068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1-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元畅至2024年7月31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4313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3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70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6067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1-01 | 2025-04-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606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1-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32392.6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2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7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951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0-25 | 2025-04-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津0118执595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0-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105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865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0-21 | 2025-04-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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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86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0-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26196.0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106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746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0-12 | 2025-04-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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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746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0-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7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697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10-09 | 2025-04-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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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69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10-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G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25160.62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84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7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631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9-30 | 2025-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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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631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9-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0民初100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578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9-26 | 2025-03-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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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578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58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362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9-14 | 2025-03-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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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36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9-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S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34674元。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9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36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63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147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9-06 | 2025-02-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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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147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9-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J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26280元;二、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4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41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4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859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5295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9-12 | 2025-02-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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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5295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9-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X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26294.06元;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8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118元,由被告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6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97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津0118执4762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8-15 | 2025-0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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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8执476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8-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津0118民初58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804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9月07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天津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天津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7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