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13191193P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1号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13191193P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1999年05月12日 |
| 法定代表人 | 袁万永 | 营业期限 | 2007年08月06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 企业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1号 | ||
| 经营范围 | 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房屋销售、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国家专控除外)、机械设备的销售;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4)
| 李阳 |
| 监事 |
| 王子春 |
| 董事 |
| 袁万恒 |
| 董事 |
| 袁万永 |
| 总经理,董事长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自然人股东 | 王子曼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 自然人股东 | 袁万恒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 自然人股东 | 袁万永 | 40000万人民币 | 4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5)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尚峰国际分公司 | 王文平 |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维多利亚广场分公司 | 王子春 |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 范永新 |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 王子春 |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置业分公司 | 王子春 |
企业对外关系 (23)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衡水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 沧州建投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 | 30000万元 |
| 邯郸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 河北冠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 | 4000万元 |
| 石家庄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1 | 一级 | 建开企[2015]145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4-01-26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5-020 |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机关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规划国土科 |
| 开始日期 | 2025-10-0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15 | A级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1130100713191193P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11-27 |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 决定文书号 | 张城罚字(2025)第9-1号 |
| 处罚事由 | 人民公园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
| 处罚内容 | 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你单位作出计人民币3563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机关 |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G060501201、G010105606)的规定 |
| 序号 | 2 |
| 企业名称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11-27 |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 决定文书号 | 张城罚字(2025)第10-1号 |
| 处罚事由 | 五一广场综合改造3#回迁楼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
| 处罚内容 | 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你单位作出计人民币314230.83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机关 |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G060501201、G010105606)的规定 |
| 序号 | 3 |
| 企业名称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06-24 |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
| 决定文书号 | 张城罚决(2025)5号 |
| 处罚事由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新五一广场3#回迁楼项目(供电公司办公楼)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案 |
| 处罚内容 | 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五一广场3回迁楼项目(供电公司办公楼)回迁安置19209平方米不予行政处罚,剩余商业部分面积12136.98平方米,处工程造价11423082.84元的5%,计约人民币571154.15元 |
| 处罚机关 |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70项)(试行)》(序号65)的规定。 |
| 序号 | 4 |
| 企业名称 | 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4-12-09 |
| 处罚类型 |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 |
| 决定文书号 | 石裕人社劳监罚字(2024)第JT03号 |
| 处罚事由 |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并改正违法行为 |
| 处罚机关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处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五十八条细化标准第(3)项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9年05月12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