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792690264W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B座1单元22层2215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792690264W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6年07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史东波 | 营业期限 | 2006年07月20日 - 2036年07月2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5月10日 |
企业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B座1单元22层2215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在资质证许可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史东波 |
执行董事 |
郭常青 |
经理 |
靳娜娜 |
监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靳娜娜 | 4000万人民币 | 40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郭常青 | 5900万人民币 | 59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刘晓明 | 100万人民币 | 1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靳娜娜 | 4000万人民币 | 40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郭常青 | 5900万人民币 | 59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2)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周分公司 | 王勤功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 鲍景忠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邯郸市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 | 225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冀建房开邯字第327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8-11-26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6-14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
决定文书号 | (邯建稽)罚字(2023)第(010)号 |
处罚事由 | 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
处罚内容 | 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
处罚机关 | 邯郸市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二)条及《邯郸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六)的规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冀0403执986号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22-04-20 | 2022-08-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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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冀0403执98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4-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限被告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L某某借款本金446000元,并自2017年1月26日起至借款本金446000元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55%计算,向原告L某某支付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74元,减半收取计5387元,由被告负担。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03民初41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冀0403执302号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22-02-14 | 2022-08-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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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冀0403执30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H某某借款本金726000元及利息1118982.34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726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二、驳回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95元,减半收取6647.5元,由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03民初14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6年07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