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3MA08PCRN35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展北路65号龙星中央公园名邸1#楼1-2商业10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3MA08PCRN35 | 登记机关 | 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06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明 | 营业期限 | 2017年06月21日 - 2037年06月2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企业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展北路65号龙星中央公园名邸1#楼1-2商业103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8)
孙尧 |
董事 |
朱志伟 |
董事 |
李文利 |
监事 |
李晓明 |
董事长,经理 |
王红舟 |
监事 |
田强 |
董事 |
郭汝坤 |
董事 |
陈立民 |
监事 |
股东信息 (8)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河北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00万人民币 | 9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00万人民币 | 9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碧桂园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 935万人民币 | 93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碧桂园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 935万人民币 | 93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佛山市顺德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 | 55万人民币 | 5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年度﹝丛审投资备字﹞第1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20 |
结束日期 | 2025-06-19 |
内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邯建消审字﹝2023﹞第000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邯郸市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桂园·天悦湾4#楼及地下车库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冀建房开邯字第17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许可证书 |
许可机关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12-14 |
结束日期 | 2025-12-13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设立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1304002022000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天悦湾4#楼1、2单元及地库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1304002022000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十五里铺幼儿园项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130403MA08PCRN35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6-30 |
处罚类型 |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冀市监邯处(2022)13040322000159号 |
处罚事由 |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罚款1.2000万元 |
处罚机关 |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6-30 |
处罚类型 |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邯市监处罚(2022)(CT)第010156号 |
处罚事由 |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罚款1.2000万元 |
处罚机关 |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6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