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5MA0969UH27
地址:盐山县盐孟公路北侧,协和医院西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5MA0969UH27 | 登记机关 | 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吴树雷 | 营业期限 | 2017年10月17日 - 2047年10月1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企业地址 | 盐山县盐孟公路北侧,协和医院西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吴树雷 |
董事长,经理 |
李伟伟 |
监事 |
赵泽轩 |
董事 |
闫科蕾 |
董事 |
颛玉娥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河北天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0万人民币 | 8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天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0万人民币 | 8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万人民币 | 12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河北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万人民币 | 12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县行政审批局[2022]0025 |
许可文件名称 | 电梯使用登记证 |
许可机关 |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使用登记证(31件)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130925MA0969UH27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0925执494号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4-01 | 2024-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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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0925执494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4-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H某某借款6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8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5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2023年8月14日,自2023年8月15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2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30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2023年9月29日,自2023年9月30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 被告天山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W某某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3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530元,由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天山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W某某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0925民初28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0925执466号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4-01 | 2024-06-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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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0925执46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4-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款项300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0925民初8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0191执1746号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12 | 2023-11-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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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0191执174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9-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 日前支付原告河北大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费282148元; 二、如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应自逾期之日起以28214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大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三、其他事项互不追究。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后2847元,由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91民初42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0981执2484号 | 泊头市人民法院 | 2023-08-22 | 2023-10-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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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0981执2484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河北欣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3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保证金实际返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案件受理费275元,保全费370元共计645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泊头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泊头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0981民初286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沧州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河北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列入时间 | 2024-09-29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0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