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03MA0E42WD75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新世界中心办公楼C区17号楼1502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03MA0E42WD75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09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崔坤 | 营业期限 | 2019年09月16日 - 2039年09月1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
企业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新世界中心办公楼C区17号楼1502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开发的商品房;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崔坤 |
执行董事,经理 |
沈恒 |
监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北京融创建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03执2801号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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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03执2801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 二、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资金占用成本1591232.88元; 三、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2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2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无锡市滨湖区南湖北路北侧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第0116742号)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945.2元,减半收取计78472.6元,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899.4元,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承担73573.2元。 一、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 二、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资金占用成本1591232.88元; 三、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2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2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无锡市滨湖区南湖北路北侧的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945.2元,减半收取计78472.6元,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899.4元,被告河北融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承担73573.2元。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03民初15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9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