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03MA0EDKXB53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4号(廊坊市木材加工厂四厅A109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03MA0EDKXB53 | 登记机关 | 廊坊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郭生 | 营业期限 | 2019年12月09日 - 2039年12月0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企业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4号(廊坊市木材加工厂四厅A109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住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崔坤 |
执行董事 |
梁曦 |
监事 |
郭生 |
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北京融创恒基地产有限公司 | 39270万人民币 | 3927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北京融创恒基地产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7730万人民币 | 3773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冀建房开廊字第10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许可证书 |
许可机关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12-26 |
结束日期 | 2025-12-25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重新核定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91执2034号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01-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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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91执2034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历城区众和钢管租赁站汇票款210711.23元、原告支出的保全费1670元及保全保险费500元,并支付以汇票款为基数、自2022年8月8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68.26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91民初7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91执2029号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01-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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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91执2029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华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7万元及自2023年4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二、原告支出的5742元被告于清偿票据款及利息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46.78元、财产保全费720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91民初29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91执1932号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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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91执193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合同款356143.06元;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321.07元,保全费2320元,共计5641.07元,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821元,此款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日前直接给付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预交费用直接转为实收; 三、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解决; 四、如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原告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自2023年10月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91民初3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91执1962号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2023-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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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91执196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国明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票据款70000元及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9月16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 二、驳回原告北京国明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75元,由被告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1091民初40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01-0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64331.2 | 132165.6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2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