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00MA0JW3N116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南环路南侧恒大绿洲商铺1层1009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00MA0JW3N116 | 登记机关 |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尚军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20日 - 2047年12月2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99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
企业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南环路南侧恒大绿洲商铺1层1009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林尚军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渠铭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99000万人民币 | 99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99000万人民币 | 99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15400005427285487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04执4849号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7-08 | 2024-08-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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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04执484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7-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杜江商贸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5日内共同给付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58万元;二、被告沈阳杜江商贸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5日内共同给付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58万元的利息(利息以本金3158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8月2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78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沈阳杜江商贸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04民初48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晋0105执3076号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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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晋0105执3076号 | ||||
省份 | 山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3-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向原告南通市通州区锦标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657781.63元,并文付78513.12元自2021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579268.51元自2022年9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投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晋0105民初18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晋0110执2345号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 2024-02-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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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晋0110执2345号 | ||||
省份 | 山西 | ||||
立案日期 | 2023-10-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同俊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太原市晋源区精标丝网经销处汇票金额199000元,并以199000元为基数支付原告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晋0110民初24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9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2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