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510552300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M区341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3510552300 | 登记机关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07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姚迪 | 营业期限 | 2015年07月29日 - 2055年07月2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38526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06日 |
企业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M区341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木制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姚迪 |
董事,总经理 |
朱燕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31600万人民币 | 1316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31600万人民币 | 1316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26.3158万人民币 | 6926.315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26.3158万人民币 | 6926.315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沪青规划资源验(2022)JA310118202200384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建筑工程) |
许可机关 |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建筑工程)》的核发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QP002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913101183510552300 |
2 | 2019 | A级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9131011835105523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3872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024-08-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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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8执387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24年4月1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索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人民币20万元; 二、如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第一项付款义务,则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另应偿付原告上海索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截至2023年10月10日未付款项为20万元),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 三、原告上海索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被告在2024年4月1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53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3290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2024-07-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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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8执3290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4-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货款814,065.63元及利息(以814,065.63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原告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原告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追偿; 三、被告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江苏良峰活动地板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40.66元,由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79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308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2024-06-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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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8执308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4-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湖北中港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834,403.1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834,403.1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3年2月18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湖北中港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09.63元,由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318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粤0106执4423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2024-03-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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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粤0106执442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313876.26元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06民初206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391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2024-01-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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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8执391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1-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巍华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工程余款人民币410,640元及违约金[以人民币342,960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19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日止;以人民币67,680元为本金,自2022年1月8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日止;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274.8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137.4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844.90元,均由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1968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10759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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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10759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塔瑞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票据款20万元; 二、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塔瑞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票据款2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53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10770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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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10770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大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票据款50万元; 二、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杭州大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53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10766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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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10766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港市悦达木业有限公司票据款50万元; 二、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贵港市悦达木业有限公司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53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10767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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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10767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无锡绿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票据款30万元; 二、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无锡绿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48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10002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 2023-12-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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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1000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1-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票据款200万元,此款被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同年8月31日前、同年9月28日前、同年10月31日前,每月各支付原告50万元; 二、若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被告应支付原告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5,000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以剩余未付票据款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且原告可就被告剩余未付票据款、违约金、财产保全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原告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计11,400元,由被告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1432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82780.1 | 158465.48 |
2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82982.09 | 49717.8 |
3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房产税 | 836119.3 | 39849.81 |
4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企业所得税 | 565825.6 | 0.0 |
5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土地增值税 | 17262721.8 | 1333.33 |
6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印花税 | 63382.12 | 0.0 |
7 | 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31 | 增值税 | 25468286.88 | 2263792.43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8526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5年07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上海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