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791420983T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楼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791420983T | 登记机关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6年07月13日 |
| 法定代表人 | 何元秀 | 营业期限 | 2006年07月13日 - 2026年07月1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9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5月30日 |
| 企业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楼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除餐饮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2)
| 何元秀 |
| 执行董事 |
| 方海洋 |
| 监事 |
股东信息 (5)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上海证大商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企业法人 | 上海证大三角洲置业有限公司 | 5800万人民币 | 5800万人民币 |
| 外商投资企业 |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 | 29000万人民币 | 290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上海高晟盈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800万人民币 | 58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青岛证大商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200万人民币 | 232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1)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 季岷 |
企业对外关系 (2)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上海西镇禧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8538万元 |
| 上海证大西镇大拇指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4 | A级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10118791420983T |
| 2 | 2021 | A级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10118791420983T |
| 3 | 2020 | A级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10118791420983T |
| 4 | 2019 | A级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10118791420983T |
| 5 | 2015 | A级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0229791420983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783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12-31 | 2025-04-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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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沪0118执7834号 | ||||
| 省份 | 上海 | ||||
| 立案日期 | 2024-12-3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二、反诉被告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反诉原告上海公盈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春禄影院有限公司保证金274,885元; 三、反诉被告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协助反诉原告上海公盈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春禄影院有限公司搬离下列物品:圣奥特牌自助售票机(K1500-42)2台、帅康牌座椅(千禧A-58106)711个、制冰机1台、联想电脑3台、打票机1台、保险箱1个、文件柜1个、针式打票机1台、自助取票机4台、台式取票机1台、电视拼接屏1组(4台)及系统、自助测温机器人1台、自助检票机1台、3D眼镜柜1台、电视机(液晶)2台、可乐现调机1台、自助彩票机1台、电子秤1台、立式电风扇1台、冰柜1个; 四、反诉被告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上海公盈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春禄影院有限公司律师费5万元; 五、驳回反诉原告上海公盈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春禄影院有限公司其余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1778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上海证大西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533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2024-01-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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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沪0118执533号 | ||||
| 省份 | 上海 | ||||
| 立案日期 | 2024-01-1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证大西镇大拇指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B某某租金210,478.50元;二、被告上海证大西镇大拇指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B某某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70,159.5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1日起计算至2021年4月22日止;以70,159.5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70,159.5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70,159.5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上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原告负担105元,被告负担2,270元。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2民终825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9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6年07月1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上海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