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080287696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东寿一队78号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0802876969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魏丽静 | 营业期限 | 2013年11月21日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65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 企业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东寿一队78号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婚庆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家政服务;洗烫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5)
| 章浩宁 |
| 董事 |
| 金悦 |
| 监事 |
| 钟铭 |
| 董事 |
| 高勇军 |
| 董事,总经理 |
| 魏丽静 |
| 董事长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YANLORDLANDPTE.LTD.(仁恒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企业法人 | 南京仁远投资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1)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 鲁水灯 |
企业对外关系 (4)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扬州江洲邗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无锡城亿置业有限公司 | - | |
| 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 | 51% | 32396万元 |
| 江阴市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25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1 | 南京KF1405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4-08-19 | - | |
| 2 | 一级 | 建开企[2020]213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3-02-26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16 | A级 | 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201000802876969 |
| 2 | 2014 | A级 | 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20105793747920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10-20 |
| 处罚类型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行为 |
| 决定文书号 | 宁建市监处罚(2025)X00011号 |
| 处罚事由 | 现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仁恒·城市星皓”房地产项目属于预售房地产项目。项目备案名为城市星皓雅园;项目推广名为仁恒轩宇城市星皓;开发企业为南京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为南京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方。当事人为了宣传推广“城市星皓雅园”项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仁恒CITYLAND”(微信号:gh_caf671ed04ee)上发布了“CITYLAND2.0你与城市的故事”(阅读量288,赞1,转发24),2023年12月22日在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仁恒CITYLAN |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决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1000元。 |
| 处罚机关 |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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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6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年11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