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26E3KR9P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12号3层330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MA26E3KR9P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 郭浩晖 | 营业期限 | 2021年06月30日 - 2041年06月2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企业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12号3层330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丁庆 |
董事 |
刘晓维 |
监事 |
单伟彪 |
监事 |
郭浩晖 |
总经理,董事 |
陆渊 |
董事长 |
陈雅 |
董事 |
陈雪明 |
董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常州路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外国(地区)企业 | 富朝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万人民币 | 5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南京侨劲装饰有限公司 | -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10019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铂玥江南府A-地库(共计649个车位,其中充电车位106个,无障碍车位8个,微型车位20个,微型充电车位2个)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4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4-09-21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燃气)。总长度:801.16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S)方案(2023)0009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28 |
结束日期 | 2024-07-28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5 |
结束日期 | 2024-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临时给水)。总长度:501米。性质: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5 |
结束日期 | 2024-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临时燃气)。总长度:904.86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天然气阀门 天然气预留口 。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3 |
结束日期 | 2024-04-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电力)。总长度:183.54米。性质:人孔井 电力环网柜 直埋电缆 。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09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6 |
结束日期 | 2024-03-15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通信)。总长度:60.6米。性质:通信手孔 通信电缆管 。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7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28 |
结束日期 | 2023-10-27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门坡工程。总长度:15米。性质:门坡 门坡 。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铂玥江南府A-3幢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销房第(20221000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铂玥江南府 A-3幢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销房第(202210002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铂玥江南府A-1幢、A-2幢、A-9幢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7 |
结束日期 | 2025-02-16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雨花国际足球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的批复》(宁水区域评估〔2020〕5号)的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东至规划幼儿园及社区中心、南至西寇南路、西至规划绿地、北至吉祥路。主要建设内容为6栋25层的住宅楼、1栋21层的住宅楼、1栋1层的配套用房、1栋2层的配套用房、垃圾房及配电房,地下建筑为整体1层地库、局部2层地库,总投资300000万元。工程挖方8.41万立方米,填方5.29万立方米,借方4.59万立方米,弃方7.71万立方米。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6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4.93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0.43公顷;2、绿化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公顷、雨水回用系统1处(300立方米),植物措施为乔灌草绿化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1公顷;3、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DN300~800雨水管网1332米、透水铺装3363平方米,临时措施为苫盖1.43公顷、排水沟686米、沉沙池3座;4、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1套、苫盖0.7公顷、绿化10平方米、排水沟522米、沉沙池1座。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46.0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63.88万元、植物措施费为300万元、临时措施费为24.11万元、独立费用为50.5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27万元。六、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2679.2元。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项目施工前需到我局办理临时排水许可手续。4、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九、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十、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7 |
结束日期 | 2025-02-16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雨花国际足球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的批复》(宁水区域评估〔2020〕5号)的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南京NO.2021G4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东至规划幼儿园及社区中心、南至西寇南路、西至规划绿地、北至吉祥路。主要建设内容为6栋25层的住宅楼、1栋21层的住宅楼、1栋1层的配套用房、1栋2层的配套用房、垃圾房及配电房,地下建筑为整体1层地库、局部2层地库,总投资300000万元。工程挖方8.41万立方米,填方5.29万立方米,借方4.59万立方米,弃方7.71万立方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6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4.93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 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0.43公顷; 2、绿化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公顷、雨水回用系统1处(300立方米),植物措施为乔灌草绿化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1公顷; 3、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DN300~800雨水管网1332米、透水铺装3363平方米,临时措施为苫盖1.43公顷、排水沟686米、沉沙池3座; 4、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1套、苫盖0.7公顷、绿化10平方米、排水沟522米、沉沙池1座。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46.0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63.88万元、植物措施费为300万元、临时措施费为24.11万元、独立费用为50.5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27万元。 六、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2679.2元。 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项目施工前需到我局办理临时排水许可手续。 4、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 九、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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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4-15 |
处罚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
决定文书号 | 雨市监处罚(2024)00155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位于雨花台区保双路与岱山西路交叉口的铂玥江南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为当事人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24年1月6日更换电梯安全管理总监(兼安全管理员)。2024年1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电梯资料,现场当事人电梯安全管理总监(兼安全管理员)不在场,提供不出电梯安全管理总监(兼安全管理员)任命书,提供不出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5栋1单元电梯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2日维护保养记录,1栋2单元电梯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2日的维护保养记录,均无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当事人安全管理总监居成杰在请假期间仅口头委托现场工作人员张某呈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并未书面向公司请示,且现场工作人员张某呈并非当事人任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2024年4月8日,当事人提供了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检查记录,2024年3月15日开展的电梯困人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种类:通报批评; |
处罚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6月30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