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26QAYU7B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新林大道科创中心2号楼328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4MA26QAYU7B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法定代表人 | 马晓阳 | 营业期限 | 2021年08月06日 - 2071年08月0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企业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新林大道科创中心2号楼328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玉辉 |
监事 |
马晓阳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3645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8 |
结束日期 | 2026-06-17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项目临时用地6#。用地面积:275.43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6-06-17 00:00:00。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南京KF15086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05-23 |
结束日期 | 2025-03-31 |
内容 | 其他-变更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1341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02 |
结束日期 | 2026-01-31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项目临时用地5#。用地面积:5546.14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6-01-31 00:00:00。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10028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锦绣和鸣花园14#、15#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锦绣和鸣花园14#、15#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销房第(20231000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锦绣和鸣花园 9幢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锦绣和鸣花园9幢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3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8 |
结束日期 | 2023-11-17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项目(电力)。总长度:1503.22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3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8 |
结束日期 | 2023-11-17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项目(给水)。总长度:1180.13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2 |
结束日期 | 2023-09-21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围墙)。构筑物名称: 标准围墙一; 标准围墙二;南大门廊架;廊架;西入口景墙。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0 |
结束日期 | 2023-09-19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排水)。总长度:4686.17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0 |
结束日期 | 2023-09-19 |
内容 |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通信)。总长度:249.73米。性质:通信电缆管 通信电缆管 。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13 |
结束日期 | 2025-09-13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二、该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凤集大道以南,新湖大道以西,项目总投资43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设一层地下车库。工程挖方18.79万立方米,填方8.36万立方米,借方6.15万立方米,余方16.58万立方米。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7.57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苫盖10466平方米;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雨水管网1292米、透水铺装1265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座、截排水沟2007米、沉沙池6座、苫盖30867平方米;3、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81公顷、雨水回用系统600立方米,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1.81公顷,临时措施为苫盖18139平方米;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55公顷,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55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217米、沉沙池1座;5、施工道路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03公顷,植物措施为撒播草籽0.03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326米、沉沙池1座。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41.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85.03万元、植物措施费为544.24万元、临时措施费为58.69万元、独立费用为41.4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84万元。六、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的要求,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8374.4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本次水土保持补偿费按80计收,即实际缴纳62699.52元。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九、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十、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后,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13 |
结束日期 | 2025-09-13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凤集大道以南,新湖大道以西,项目总投资43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设一层地下车库。工程挖方18.79万立方米,填方8.36万立方米,借方6.15万立方米,余方16.58万立方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7.57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 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苫盖10466平方米; 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雨水管网1292米、透水铺装1265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座、截排水沟2007米、沉沙池6座、苫盖30867平方米; 3、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81公顷、雨水回用系统600立方米,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1.81公顷,临时措施为苫盖18139平方米; 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55公顷,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55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217米、沉沙池1座; 5、施工道路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03公顷,植物措施为撒播草籽0.03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326米、沉沙池1座。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41.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85.03万元、植物措施费为544.24万元、临时措施费为58.69万元、独立费用为41.4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84万元。 六、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的要求,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8374.4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本次水土保持补偿费按80计收,即实际缴纳62699.52元。 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 九、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后,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销房第(202210009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锦绣和鸣花园6幢、10幢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8月06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