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玺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27F88B1U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汇润国际商务广场1幢401室-7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苏州玺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27F88B1U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董骏 | 营业期限 | 2021年11月1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31 | 发照日期 | 2023年07月11日 |
企业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汇润国际商务广场1幢401室-7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主要人员 (6)
惠敏华 |
董事 |
翁昊 |
董事兼总经理 |
董骏 |
董事长 |
谢琦 |
监事 |
钱志华 |
董事 |
陈深源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苏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3093万人民币 | 10.3093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苏州合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苏州威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6186万人民币 | 20.6186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吴发改能﹝2023﹞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3-08-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该项目主要能源消耗种类为电力、新水、天然气,从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能力来看,当地基本具备供应条件,能源供应可靠。 三、项目建成投产(投用)后,年耗电量784.23万千瓦时/年、耗新水15.30万吨/年、耗天然气13.23万标立方米/年,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折标煤为1124.47吨标煤(当量值)、2497.66吨标煤(等价值)。 四、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苏州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比例m值为0.03(m<1),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苏州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吴中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比例m值为0.59(m<1),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吴中区能源消费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五、项目总用地面积4567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54.7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1343.7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037.20平方米,配套商业2800.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物业服务用房1610.0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房等896.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5311.00平方米(其中:普通地下室25929.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9382.00平方米)。项目地块容积率为2.00,绿地率为37.10%,建筑密度17.38%,总户数为763户,机动车停车位110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34个。项目拟采用符合强制性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标准的设备,未发现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类或限制类工艺、技术和设备。 六、该项目整体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规划设计,住宅建筑满足《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中节能率达到75%的要求。该项目单位住宅面积综合能耗优于《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23)》中住宅建筑综合能耗指标;单位住宅建筑面积供暖供冷耗电量优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夏热冬冷A区供暖耗电量”;配套商业供暖、供冷和照明耗电量优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夏热冬冷地区商业建筑供暖、供冷和照明耗电量”;配套商业非供暖耗电量优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A类一般商铺非供暖能耗指标约束值”,项目整体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该项目节能措施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7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节能措施效果显示节能措施的经济效益显著、经济可行。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建设及建成后的营运时,必须全面落实节能报告书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同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各项节能设计和设备选型,优先选用达到相应能效指标的新产品,确保实现相应节能效果; (二)积极引导企业选用达到国家节能标准电器、节水器具等; (三)项目建成后,应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和公用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把节能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做好节能工作。 九、在项目投产、使用前,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相关手续报我委备案,我委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核实。 十、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且由此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10%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十一、你单位须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单位修改完善后的节能报告,扎实开展该项目能耗总量及能效水平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跟踪检查。 十二、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节能审查不作为项目核备前置条件,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吴行审项保﹝2023﹞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吴行审项防﹝2023﹞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的行政许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2-06-22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1320506040022062241150350000000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2年06月22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2年06月22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31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11月19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