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MA1Q2HJL2N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屏竹路9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MA1Q2HJL2N | 登记机关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08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晓曦 | 营业期限 | 2017年08月10日 - 2037年08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22日 |
企业地址 | 连云港海州区屏竹路9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吴琰坤 |
董事 |
林晓曦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陈云 |
监事 |
黄俊泉 |
董事 |
股东信息 (8)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连云港融辉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连云港融辉置业有限公司 | 2550万人民币 | 25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连云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连云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88万人民币 | 2088万人民币 |
内资合伙企业 | 长兴新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3-04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
决定文书号 | 连城执(高新)罚字(2021)第278号 |
处罚事由 | 接群众举报,优步学府小区存在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2021年8月9日8时40分,执法人员(朱明忠,执法证号:JSZF01080126,崔强,执法证号:JSZF07080121)至现场勘查,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在优步学府小区西北角占压地下燃气管线建设半地下供暖房存在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建设现状为已建成,其结构为混凝土结构。执法人员现场与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共同测量了供暖房,长9.5米,宽5.8米,一层,建筑面积55.1平方米。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送达了《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并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连城执停字0004660)责令于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2020年8月10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对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没有提供手续。2021年8月10日15时00分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2021年8月9日对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送达关于连云港市金辉有限公司优步学府项目相关问题的函,8月17日回函中对优步学府小区西北角占压地下燃气管线建设半地下供暖房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回复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21年9月10日分对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关于优步学府小区供暖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函,未得到回函。又对海州区应急管理局送达关于优步学府小区供暖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函,该局回答不属于海州区应急管理局管理范围内,2021年10月21日对高新区规建局送达关于连云港市金辉有限公司优步学府项目相关问题的函,高新区规建局回答不在对高新区的规划问题做任何回复。同日对造价家公司进行抽签,抽中了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5日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出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工程造价为:108855.79元)。2021年11月9日对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送达关于金辉置业有限公司优步学府供暖用房问题的函,也未给任何回复。 |
处罚内容 | 你单位未在三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佰捌拾伍元伍角捌分整。 |
处罚机关 |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或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粤1284执946号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2024-04-26 | 2024-07-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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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粤1284执94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29207.75元及违约金68882.09元(以1329207.75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2倍计算);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77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3778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负担503元,被告连云港金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275元。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284民初47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8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