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1668389837P
地址:东台市东园路98号金水湾一区60幢商业物管楼四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81668389837P | 登记机关 |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7年10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 钱治平 | 营业期限 | 2007年10月30日 - 2057年10月2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1月26日 |
企业地址 | 东台市东园路98号金水湾一区60幢商业物管楼四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6)
刘德林 |
董事 |
唐建涛 |
监事 |
施汉明 |
董事 |
钱斌 |
董事 |
钱治平 |
总经理,董事长 |
陈飚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南通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南通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00万人民币 | 1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苏JX11874﹝2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苏JX1187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苏JX11871﹝2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苏JX1187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5#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3#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4#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1#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地下室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2#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6#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住建预字﹝2022﹞第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2 |
结束日期 | 2024-07-31 |
内容 | 金水湾五区7#楼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水许可〔2022〕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东台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位于东台市东台镇,金水湾东路北侧,范公南路西侧,中心点坐标:120°19′52.32″,32°50′16.80″。项目总建筑面积16981.8m2,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3.92,绿化率38.7。已于2021年12月开工。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为: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同意方案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0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0.24hm2。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生产生活区B。二、挖填土(石)方量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9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填方量2.25万m3,借方2.12万m3,余方2.21万m3。三、分区防治措施1.建筑物区临时措施:临时苫盖。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截水沟,临时苫盖。3.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临时苫盖。4.施工生产生活区A临时措施:临时苫盖。5.施工生产生活区B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0.01万元,植物措施费138.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40万元,独立费用8.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344万元。六、验收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之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对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七、其他(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携带本行政许可决定及缴费通知单,至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单位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项目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如发生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东台市水务局2022年4月19日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水许可﹝2022﹞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位于东台市东台镇,金水湾东路北侧,范公南路西侧,中心点坐标:120°19′52.32″,32°50′16.80″。项目总建筑面积16981.8m2,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3.92%,绿化率38.7%。已于2021年12月开工。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为: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0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0.24hm2。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生产生活区B。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9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填方量2.25万m3,借方2.12万m3,余方2.21万m3。 三、分区防治措施 1.建筑物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2.道路广场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截水沟,临时苫盖。 3.绿化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4.施工生产生活区A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5.施工生产生活区B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0.01万元,植物措施费138.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40万元,独立费用8.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344万元。 六、验收 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之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对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其他 (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携带本行政许可决定及缴费通知单,至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单位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如发生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 (四)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东台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9日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东水许可〔2022〕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东台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位于东台市东台镇,金水湾东路北侧,范公南路西侧,中心点坐标:120°19′52.32″,32°50′16.80″。项目总建筑面积16981.8m2,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3.92,绿化率38.7。已于2021年12月开工。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为: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0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0.24hm2。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生产生活区B。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9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填方量2.25万m3,借方2.12万m3,余方2.21万m3。 三、分区防治措施 1.建筑物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2.道路广场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截水沟,临时苫盖。 3.绿化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4.施工生产生活区A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5.施工生产生活区B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0.01万元,植物措施费138.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40万元,独立费用8.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344万元。 六、验收 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之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对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其他 (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携带本行政许可决定及缴费通知单,至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单位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如发生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 (四)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东台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9日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741877831 |
许可文件名称 | 东台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位于东台市东台镇,金水湾东路北侧,范公南路西侧,中心点坐标:120°19′52.32″,32°50′16.80″。项目总建筑面积16981.8m2,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3.92,绿化率38.7。已于2021年12月开工。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为: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0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0.24hm2。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生产生活区B。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9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填方量2.25万m3,借方2.12万m3,余方2.21万m3。 三、分区防治措施 1.建筑物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2.道路广场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截水沟,临时苫盖。 3.绿化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4.施工生产生活区A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5.施工生产生活区B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0.01万元,植物措施费138.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40万元,独立费用8.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344万元。 六、验收 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之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对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其他 (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携带本行政许可决定及缴费通知单,至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单位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如发生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 (四)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东台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9日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741877831 |
许可文件名称 | 东台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东台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金水湾五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位于东台市东台镇,金水湾东路北侧,范公南路西侧,中心点坐标:120°19′52.32″,32°50′16.80″。项目总建筑面积16981.8m2,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3.92,绿化率38.7。已于2021年12月开工。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为: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同意方案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0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0.24hm2。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生产生活区B。二、挖填土(石)方量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9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填方量2.25万m3,借方2.12万m3,余方2.21万m3。三、分区防治措施1.建筑物区临时措施:临时苫盖。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截水沟,临时苫盖。3.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临时苫盖。4.施工生产生活区A临时措施:临时苫盖。5.施工生产生活区B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0.01万元,植物措施费138.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40万元,独立费用8.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344万元。六、验收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之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对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七、其他(一)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携带本行政许可决定及缴费通知单,至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单位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项目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如发生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东台市水务局2022年4月19日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 91320981668389837P |
2 | 2020 | A级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 91320981668389837P |
3 | 2015 | A级 | 南通房地产开发集团(东台)有限公司 | 320981608304344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10月3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