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9830196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环站东路588号德信集团15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498301961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3年05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胡一平 | 营业期限 | 2003年05月16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18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环站东路588号德信集团15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胡一平 |
经理,董事 |
股东信息 (5)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胡一平 | 105970万人民币 | 105970万人民币 |
胡孝源 | - | - | |
胡月根 | - | - | |
自然人股东 | 胡诗豪 | - | - |
自然人股东 | 魏佩芬 | 4210万人民币 | 421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89)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浙江百路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上海博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 | 3500万元 |
德清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200万元 |
德清博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德清丰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 | 1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9 | A级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3300007498301961 |
2 | 2016 | A级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3300007498301060.0 |
3 | 2015 | A级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3300007498301961 |
4 | 2014 | A级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0105749830196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4)浙0102执8796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12-26 | 2025-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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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102执8796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12-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Y某某借款本金18000000元及利息1170000元(暂计算至2023年10月25日,此后以本项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徐州德信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Y某某借款本金40000000元及利息2600000元(暂计算至2023年10月25日,此后以本项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徐州德信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Y某某律师费100000元、保全担保费248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海盐县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浙江德信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良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原告Y某某对坐落于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20号滨海商业广场2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01室、02室房产拍卖变卖的价款在第一、二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原告Y某某对坐落于浙江省武康镇群益街288号401室、501室房产及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环城西路729号、745号、749号、753号的房产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八、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277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57774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1702元,由被告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德信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德信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良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56072元。原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德信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德信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良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徐州德信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德信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良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Y某某。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102民初1535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5)沪0101执3425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5-04-10 | 2025-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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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沪0101执3425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5-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案卷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01民初343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5)沪0101执3522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5-04-14 | 2025-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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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沪0101执352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5-04-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案卷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01民初343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1018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3年05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