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7BQ2QTX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702室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7BQ2QTX6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5日 |
| 法定代表人 | 张双顿 | 营业期限 | 2021年10月25日 - 9999年09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702室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园区管理服务;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酒店管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食用农产品批发;数据处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要人员 (2)
| 张双顿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许辉 |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180万人民币 | 318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中青城投(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820万人民币 | 182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1)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中青城投(浙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6)浙0102执5027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6-04-01 | 2026-10-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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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102执5027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4-0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江苏世豪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金12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浮动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如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江苏世豪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102民初481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6)浙0102执2606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6-02-06 | 2026-07-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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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102执2606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2-0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23938552.89元、至2023年5月22日的资金占用费5533544.98元及以23938552.89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14%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二、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900000元及该款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三、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所确定的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34980元; 五、驳回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2640元,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705元,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7935元。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09民初1407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5)浙0102执5584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5-20 | 2025-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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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102执5584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5-2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滇菌宝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费36202元,及该款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滇菌宝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费24348元,及该款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三、驳回原告杭州滇菌宝餐饮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4元,减半收取657元,由被告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连带负担393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264元。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02民初1554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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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中青国开(浙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省份 | 浙江 |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列入时间 | 2024-06-26 |
| 移出原因 | None |
| 移出时间 |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10月25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