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鑫语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KGNRK4X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木里39-1号212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杭州鑫语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3MA2KGNRK4X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1年05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智勇 | 营业期限 | 2021年05月27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木里39-1号212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刘承科 |
监事 |
张宇峰 |
董事 |
王智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陈安东 |
董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杭城管拱污排许准字﹝2024﹞第04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杭州鑫语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3-03 |
处罚类型 | 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 |
决定文书号 | 杭拱综执罚决字(2022)第11-0016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01月12日15时00分,我局直属中队执法队员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工作联系函》(杭拱规划资源函【2022】3号),对当事人杭州鑫语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拱墅区费家塘路与东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杭政储出【2021】10号地块)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地基基础施工作业,现场有贰台塔吊,壹台挖机和壹辆混凝土搅拌车。当事人未能出示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的相关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杭州鑫语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在杭州拱墅区费家塘路与东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杭政储出【2021】10号地块)项目中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被我局直属中队执法队员于2022年01月12日15时00分查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定位、放线,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检验,符合要求的方可开工。”的规定。现根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的规定,当事人系第一次发生上述违法行为,无从重或从轻情节,按一般处罚情况计算,计算公式:(10000+30000)/2=20000,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30日内自行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中国工商银行湖墅支行(湖墅南路377号)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不及时缴纳罚款产生的加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本金。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5月27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