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7FJD4U3A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厚仁路150号568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7FJD4U3A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童宗强 | 营业期限 | 2021年12月27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7月18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厚仁路150号568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孙立慧 |
监事 |
康征龙 |
董事 |
童宗强 |
经理,董事长 |
葛乐乐 |
董事 |
赵海波 |
董事 |
郭洪宇 |
董事 |
黄翀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杭州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杭州中北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杭西水许[2022]第2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47(确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许可机关 |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330106202200014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 |
许可机关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330106202200007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 |
许可机关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4-12 |
处罚类型 | 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 |
决定文书号 | 杭西综执罚决字(2022)第09-0211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9日15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张佳明、江晨琦发现当事人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西湖区杭政储出【2021】50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涉嫌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一辆车牌号为浙A3Z799绿色重型自卸货车准备外运工程渣土,当事人称工程渣土准备运到西湖区余杭塘河码头消纳,经现场询问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审批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产生建设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余泥、泥浆,下同)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办理处置手续。从事渣土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的场地。”的规定,属于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3-30 |
处罚类型 | 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规划告示牌 |
决定文书号 | 杭西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40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16日10时10分,我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嘉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湖区紫金港北路杭政储出[2021]50号地块工程工地围墙外未悬挂工程规划告示牌。现场询问当事人,当事人证实工地未设置工程规划告示牌。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规划告示牌,违反《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立案。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放线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告示牌,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并在工程建设期间保持设置完好,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2年3月16日10时10分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规划告示牌,并于2022年3月16日10时50分左右整改完毕的事实,当事人具有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应当从轻处罚。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告示牌或者在工程建设期间未保持告示牌设置完好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项“未列入《自由裁量基准表》的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二)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0.5以上1.0以下的情节系数标准从轻处罚:(四)能及时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12月27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