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X3N52Q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6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21F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MA27X3N52Q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6年03月15日 |
| 法定代表人 | 林凤英 | 营业期限 | 2016年03月15日 - 9999年09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9000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1月16日 |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6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21F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服务。 | ||
主要人员 (2)
| 朱长进 |
| 财务负责人 |
| 林凤英 |
| 董事,经理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杭州融信恺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100万人民币 | 441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上海谦春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5900万人民币 | 45900万人民币 |
| 浙江鼎沛实业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13)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南昌朗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 嵊州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35000万元 |
| 海宁融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7% | 4350万元 |
| 海宁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7% | 17400万元 |
| 杭州融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 | 377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1 | A级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110MA27X3N52Q |
| 2 | 2017 | A级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110MA27X3N52Q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浙0110执3400号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5-04-01 | 2025-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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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110执3400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4-0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嵊州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票金额1415591.20元及利息2020.6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10月28日,此后以1415591.2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79元,由被告嵊州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嵊州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10民初455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0110执3963号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4-08-26 | 2025-01-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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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110执3963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08-2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设备款775913.65元; 二、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所上述第一项设备款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465548.19元; 三、驳回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2064元,减半收取6032元,由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负担369元,由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66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被告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10民初478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1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10-28 | 土地增值税 | 272813968.73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杭州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省份 | 浙江 |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列入时间 | 2023-08-29 |
| 移出原因 | None |
| 移出时间 |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6年03月1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9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