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MA2H76U1XR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陆埠镇蓝溪华庭销售部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1MA2H76U1XR | 登记机关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 法定代表人 | 吴佳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28日 - 9999年09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6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陆埠镇蓝溪华庭销售部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要人员 (2)
| 吴佳 |
|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
| 李明波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杭州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万人民币 | 6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330281202410100101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许可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10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同意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浙0281执2130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6-03-16 | 2026-05-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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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281执2130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3-1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Z某某与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有效; 二、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Z某某逾期交付违约金45 129.33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 492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497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995元。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10467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浙0281执1228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6-02-24 | 2026-05-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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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281执1228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2-2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Y某某、原告L某某商品房逾期交付违约金42 433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61元,减半收取430.50元,保全费655元,合计1 085.50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1082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浙0281执1142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6-02-10 | 2026-05-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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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281执1142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2-1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大园建筑工程(宁波)有限公司工程款78 097 419.78元、工程进度款违约金3 065 495.89元,并以78 097 419.7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2%支付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违约金,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大园建筑工程(宁波)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损失120 000元、保全担保费损失33 184元,合计153 184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 三、原告大园建筑工程(宁波)有限公司就蓝溪华庭项目(陆埠镇老镇政府地块商住用房项目)续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工程款78 097 419.78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大园建筑工程(宁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55 004元,财产保全费5 000元,合计 460 004元,由原告大园建筑工程(宁波)有限公司负担7 374元,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2 63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交纳。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763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浙0281执803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6-01-28 | 2026-05-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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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281执803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1-28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514 270.40元,并支付以514 270.40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 943元,减半收取4 471.50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缴纳。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997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浙0281执580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6-01-21 | 2026-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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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浙0281执580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6-01-2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X某某商品房逾期交付违约金46 791.17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 527元,减半收取763.5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278.50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85元。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983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6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浙0281执3042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5-05-16 | 2026-01-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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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281执3042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5-1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待履行执行款106505301.81元等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仲裁委员会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杭仲04裁字第28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7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浙0281执5895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5-10-27 | 2025-12-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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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281执5895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10-2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Z某某、C某某诉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解除; 二、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Z某某、C某某购房款300 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9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三、判令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Z某某、C某某违约金72 214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 883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浙0281民初269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8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浙0281执1957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5-03-18 | 2025-09-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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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281执1957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3-18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121 435.82元,并赔偿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 728元,减半收取1 364元,由被告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281民初993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9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81执恢1127号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2024-03-26 | 2025-03-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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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1081执恢1127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03-26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浙1081民初4946号 | ||||
| 执行法院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1081民初494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0 | 余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0281执3507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4-11-22 | 2024-12-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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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281执3507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11-2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应履行107902.82元等 | ||||
| 执行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 执行依据文号 | 浙余姚劳人仲案(2024)159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6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7月28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