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3MA2AFQB53D
地址:浙江省松岙镇伍佰岙村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3MA2AFQB53D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罗旭宇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20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6914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松岙镇伍佰岙村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农作物栽培服务;水生植物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孙平 |
董事 |
易渊 |
董事 |
武德龙 |
监事 |
罗旭宇 |
董事长,经理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104140万人民币 | 10414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奉莼税)许变更准字﹝2023﹞第(6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11330200MB1514986H |
开始日期 | 2023-09-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奉莼税)许变更准字〔2023〕第(61)号,申请人: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3年09月18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09月18日受理。经查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于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莼湖税务所2023年09月18日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330213202300019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 |
许可机关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110执1529号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2024-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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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110执152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未申报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余杭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110民初37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213执291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2024-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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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213执291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尚欠案款21215934.82元。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267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213执279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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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213执27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1-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3737582.38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213民初5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冀1026执775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05-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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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26执77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文安县刘建宾塑料经销处、东道(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锦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西安斯普莱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科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天津华津线缆有限公司、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河北鑫年线缆有限公司汇票款154527.01元及利息(以154527.01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8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90.54元,保全费1292.63元,由被告文安县刘建宾塑料经销处、东道(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锦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西安斯普莱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科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天津华津线缆有限公司、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26民初13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沪0116执恢131号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2024-03-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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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6执恢131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3-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1044449.99元,财保费690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6民初52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6执恢839号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2024-02-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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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6执恢839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9-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045400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6民初164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晋0105执5381号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09-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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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晋0105执5381号 | ||||
省份 | 山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立达科技有限公司票款1166120.79元,并支付以1166120.79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晋0105民初97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苏0903执567号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2-07 | 2023-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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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苏0903执567号 | ||||
省份 | 江苏 | ||||
立案日期 | 2023-02-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盐城市福奇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盐城市鼎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票据款700万元及利息(自2022年5月28日起至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7%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800元,由被告盐城市福奇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苏0903民初345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6执2287号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 2023-04-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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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6执2287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3-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00000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6民初1648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沪0116执1481号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16 | 2023-03-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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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6执1481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2-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00000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6民初165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浙0302执984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2-16 | 2023-03-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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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0302执984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2-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未履行(2022)浙0302民初9197号义务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302民初91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6914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1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