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MA2CU1WA3G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晖广场1-1901-2(电梯层21层2102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1MA2CU1WA3G | 登记机关 |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0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兴华 | 营业期限 | 2019年02月27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晖广场1-1901-2(电梯层21层2102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设备租赁;房地产营销策划;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刘兴华 |
执行董事,经理 |
计艳萍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万人民币 | 1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万人民币 | 1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11-15 |
处罚类型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
决定文书号 | 嘉南综执罚决字(2022)第11-0241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8月8日,我局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关于移送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函》嘉自然资规南函[2022]183号称,当事人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七星街道雀墓桥村集体土地用于建造道路(纵三路),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2022年08月08日,本机关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关于移送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函》嘉自然资规南函[2022]183号称,当事人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七星街道雀墓桥村集体土地用于建造道路(纵三路)。经查,2020年4月起,当事人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雀墓桥村集体土地建造硬化的临时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北向长约378米,道路宽约6米,于2020年6月底完工。根据嘉兴市南湖区广远测绘有限公司编号GYCH-2022第0278号土地调查报告,占用土地性质为雀墓桥村集体土地,土地类型是水田、旱地、农村道路、沟渠以及村庄等,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227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面积0平方米,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勘验图、询问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关于移送嘉兴天昀置业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函》嘉自然资规南函[2022]183号、嘉兴市南湖区广远测绘有限公司编号GYCH-2022第0278号土地调查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嘉兴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局部图、土地违法案件占地性质认定表等。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占用七星街道雀墓桥村集体土地用于建造道路(纵三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嘉土资发[2011]107号)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272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27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27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零捌拾元整(¥3408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2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