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11577723369K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公园路128号威尼斯酒店一楼东侧办公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11577723369K | 登记机关 |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06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金美玉 | 营业期限 | 2011年06月28日 - 2031年06月2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3131 | 发照日期 | 2022年11月25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公园路128号威尼斯酒店一楼东侧办公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沈松泉 |
总经理,董事 |
蔡赟 |
董事 |
金美玉 |
董事长 |
陶旗红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浙江佳源申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嘉兴市隆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嘉兴琮源贸易有限公司 | 131.31万人民币 | 131.31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浙0102执1148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2-18 | 2025-09-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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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浙0102执1148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5-02-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5420万元、期内利息40966642.71元、逾期罚息17459108.34元、期内利息复利1576846.55元(暂计至2024年4月22日,此后逾期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复利以欠付期内利息为基数,均按年利率10.5%的标准另行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支付律师费10万元; 三、被告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四、被告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五、被告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六、被告S某某对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S某某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七、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有权就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对被告嘉兴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并出质的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万元/万股股权【《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嘉市监)股质登记设字[2022]第630号】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八、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有权就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对被告嘉兴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出质的嘉兴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万元/万股股权【《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行审)股权质设字[2022]第0302号】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九、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有权就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对被告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出质的嘉兴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5000万元/万股【《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行审)股权质设字[2022]第0303号】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十、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1467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119676元,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担6864元,由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某某负担2112812元。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嘉兴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晟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02民初876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69 | 0.0 |
2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增值税 | 21428.57 | 21428.57 |
3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增值税 | 90574.76 | 90574.76 |
4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增值税 | 873.79 | 0.0 |
5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0303.36 | 0.0 |
6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印花税 | 300.0 | 300.0 |
7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印花税 | 450.0 | 450.0 |
8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印花税 | 1902.1 | 0.0 |
9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房产税 | 34285.71 | 34285.71 |
10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1.43 | 1071.43 |
11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8-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28.74 | 4528.74 |
12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29 | 增值税 | 112877.12 | 112003.33 |
13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43.86 | 5600.17 |
14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29 | 房产税 | 68571.42 | 68571.42 |
15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29 | 印花税 | 2952.1 | 1050.0 |
16 | 嘉兴市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7-2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30910.08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131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06月2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