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5505482572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环城南路14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5505482572 | 登记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0年02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应利康 | 营业期限 | 2010年02月20日 - 2030年02月1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2月06日 |
企业地址 | 海宁市盐官镇环城南路14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应利康 |
执行董事 |
张媛 |
监事 |
沈珺 |
经理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250万元人民币 | 8250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250万人民币 | 82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海宁海洲大饭店有限公司 | 6750万元人民币 | 6750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海宁海洲大饭店有限公司 | 6750万人民币 | 67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浙税)许准字﹝2022﹞第(66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业务需要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4815505482572 |
2 | 2021 | A级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4815505482572 |
3 | 2019 | A级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4815505482572 |
4 | 2018 | A级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4815505482572 |
5 | 2017 | A级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4815505482572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12 |
处罚类型 | 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
决定文书号 | 嘉税稽罚(2022)1号 |
处罚事由 | 2018年度,你单位与浙江宏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定代销协议,约定凡价格区间部分进入销售合同内,则溢价部分80%归浙江宏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确认,由浙江宏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的钱江君庭10-02室销售底价为4993413元,合同总价为5354659元,差价为361246元,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为361246*0.8=288996.80元,超过总价的5%部分为21263.85(288996.80-5354659*5%)元。2020年度,你单位与海宁市海昌双元房产经纪服务所约定每成交一套排屋,你单位支付海宁市海昌双元房产经纪服务所佣金200000元,每成交一套高层公寓,你单位支付海宁市海昌双元房产经纪服务所佣金100000元。你单位2020年9月第179号凭证、11月第119号凭证、12月第152号凭证记录发生佣金费用共计合计1050000元。对应房屋61-03室,成交总价4000000元;房屋61-02室,成交总价3800000元;房屋54-04室,成交总价3720000元;房屋60-03室,成交总价4100000元;房屋3-1001室,成交总价1605000元;房屋3-1201元,成交总价1665000元;房屋2-1204室,成交总价1763878元。以上房屋成交总价合计20653878元,支付佣金1050000元,佣金超过总价的5%部分为17306.10(1050000-20653878*5%)元。对于以上业务你单位已作为销售费用列入成本,超过5%的部分未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的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9642.49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5785.49元。 |
处罚机关 | 嘉兴市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的规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2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