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6995188060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环城南路14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6995188060 | 登记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年12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沈珺 | 营业期限 | 2009年12月28日 - 2029年12月2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10月26日 |
企业地址 | 海宁市盐官镇环城南路14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洗浴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礼仪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棋牌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沈珺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王凤娟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钱江君廷酒店 | 沈珺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浙江钱江君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33040123062981251777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核准)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延续:你(你单位)于2023-02-1414:09:24提出延续的申请,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你(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烟专延﹝2023﹞许第1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延续:你(你单位)于2023-02-1414:09:24提出延续的申请,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你(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8 | A级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 913304816995188060 |
2 | 2015 | A级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 913304816995188060 |
3 | 2014 | A级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 330481699518806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1-13 |
处罚类型 | 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案 |
决定文书号 | 嘉海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483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当事人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在员工入职期间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82名员工收取17500元的财物,(其中以服装备用金名义向82名员工收取每人200元,并以宿舍钥匙押金的名义另向其中11名员工收取每人100元)。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已改正违法行为。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经查明,当事人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在员工入职期间以担保或其 |
处罚内容 | 处按照违法收取财物的82名员工,每人500元标准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
处罚机关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19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9年12月2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