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MA2JG3GY34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虹桥路70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平湖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2MA2JG3GY34 | 登记机关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1年02月02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华 | 营业期限 | 2021年02月02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3月07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虹桥路70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主要人员 (7)
周科杰 |
董事长 |
姚攀攀 |
董事 |
张玉强 |
董事 |
方丽平 |
监事 |
李逢春 |
董事 |
沈董炳 |
监事 |
陈小华 |
董事,总经理 |
股东信息 (5)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上海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 3675万人民币 | 367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上海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上海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75万人民币 | 367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平湖市鸿金贸易有限公司 | 3675万人民币 | 367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苏州盈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3975万人民币 | 397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平建消验字〔2023〕第3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9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平建消验字〔2023〕第4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9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 |
许可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平建消审字[2023]第00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7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平湖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12 |
处罚类型 | 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或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或者示意图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的 |
决定文书号 | 平市监处罚(2023)511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2023年5月18日,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平湖市建设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在当事人售楼中心的大厅发现有一块宣传展板,该宣传展板上标注有“价格优势环沪城市新机遇入手平湖正当时。对比环沪城市2021年1月-11月二手房价格,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圈中,平湖发展空间值得期待,目前备案均价在17300元/m2的悦宸里,南市品质红盘,入手整当时。南通崇川二手房均价22439元/m2、南通启东二手房均价17578元/m2、苏州昆山19469元/m2、嘉兴南湖18434元/m2(2021年1-11环沪各地二手房均价数据来源:安居客)”等字样。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在售楼中心的品牌馆内的品牌墙上标注有“长三角一体化环沪第一圈1+8大都市圈(上海+环沪8城)战略崛起。2021年沪平城际铁路动工约50分钟抵达上海南站。教育、交通、医疗等多方面与上海互通”等字样。上述宣传展板上标注的“平湖发展空间值得期待,目前备案均价在17300元/m2”未明示价格的有限期限。品牌墙上标注的“2021年沪平城际铁路动工约50分钟抵达上海南站。”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合法有限的证明材料。另查明宣传展板及品牌墙均由嘉兴市传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且签定项目制作合同,总计金额是5871元整,故广告费用为5871元。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发布含有“2021年沪平城际铁路动工约50分钟抵达上海南站。”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所指的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含有“平湖发展空间值得期待,目前备案均价在17300元/m2”字样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的房地产广告的行为涉嫌构成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房地产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销售的单套价格或者本次销售房源的平均价格、价格区间,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所指的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1742元整。 |
处罚机关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2月02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