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BEK8F5E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迪凯银座1903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1MA2BEK8F5E | 登记机关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朱卫 | 营业期限 | 2018年05月10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迪凯银座1903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朱卫 |
董事长,经理 |
田晨峰 |
董事 |
聂强 |
董事 |
陆侠健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绍兴鸿佳置业有限公司 | 1980万人民币 | 198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绍兴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万人民币 | 20万人民币 |
杭州德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2-17 |
处罚类型 | 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行为案 |
决定文书号 | 绍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682号 |
处罚事由 | 2024年9月18日,接区发改局移交,反映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8月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越墅名邸防空地下室拆除人防门,实施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行为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第二十七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序号18第五档 |
处罚内容 |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处罚机关 |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0-21 |
处罚类型 | 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不符合要求案 |
决定文书号 | 绍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683号 |
处罚事由 | 2024年区人防办检查发现当事人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越墅名邸防空地下室实施了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未保持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未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序号4,违法情节“有二项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至1万5千元罚款”,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00) |
处罚机关 |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 | (2023)浙0603执5239号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8-07 | 2023-10-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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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0603执523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8-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浙江甬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4 0 4 6 5 4. 5 8元,并支付该款自 2 0 2 2年 6月2 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 5倍(以年息 6%为限)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浙江甬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 3 7 0元,减半收取 3 6 8 5元,由被告绍兴明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603民初65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5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