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3MA29R28K6X
地址:浙江省傅村镇天山路1号301室(仅限行政办公、通讯联络使用)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3MA29R28K6X | 登记机关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胡维康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21日 - 9999年09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傅村镇天山路1号301室(仅限行政办公、通讯联络使用)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代理;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五金制品、金属材料(不含国家禁止的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木制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2)
| 李平 |
| 监事 |
| 胡维康 |
| 董事,经理 |
股东信息 (4)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金华市厚朴置业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上海远星寰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500万人民币 | 4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上海市舒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人民币 | 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703执2208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11-13 | 2025-10-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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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703执2208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11-1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金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9771657.57元,违约金473975元,合计10245632.57元,款于2024年7月31日前履行完毕; 二、防水质保金239697.42元原告金磐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三、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41637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46637元,由被告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民初202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5)浙0703执恢92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5-02-19 | 2025-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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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703执恢92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2-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执行人12333368.51元及利息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诉前调确38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5)浙0703执恢91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5-02-19 | 2025-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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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703执恢91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2-1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保修金12328368.5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2328368.51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原告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告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欠付的12328368.51元范围内就其所承建的金华华金街项目3#地一标段、二标段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658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53658元,由被告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负有缴费义务的当事人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将强制执行)。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703民初305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5)浙0703执1482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5-03-24 | 2025-06-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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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703执1482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3-2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同意支付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490335.52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9361.61元,款项合计529697.13元,于2024年8月30日前付清。 二、若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足额支付,则应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尚欠工程款490335.52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且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就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按本协议按期足额履行后,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不再相互追究其他任何责任。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与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与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经金华市金东区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诉前调确142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5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5)浙0703执529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5-02-07 | 2025-06-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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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703执529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2-0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申请人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经金华市金东区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诉前调确2440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6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703执2284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11-20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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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703执2284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11-2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执行人631114.76元及利息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诉前调确52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7 | 金华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703执3151号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2024-12-23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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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703执3151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12-2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执行人1580346.57元及利息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703民初372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2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