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9XYC91R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1802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4MA29XYC91R | 登记机关 |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07月1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可 | 营业期限 | 2017年07月11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406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7月06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1802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杨可 |
董事,经理 |
闫越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杭州新城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万人民币 | 4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60万人民币 | 366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高俊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1024MA29XYC91R |
2 | 2020 | A级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1024MA29XYC91R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0-17 |
处罚类型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进入工作场所检查、调查,销毁或转移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案 |
决定文书号 | 仙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31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悦公馆实施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进入工作场所检查、调查,销毁或转移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
处罚机关 |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依据 |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3-27 |
处罚类型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
决定文书号 | 台税三稽罚(2023)40号 |
处罚事由 | 违法事实如下: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处罚内容 | 对少缴的企业所得税55915.50元处一倍的罚款,计55915.50元。 |
处罚机关 | 台州市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24执2820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24-12-10 | 2025-0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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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1024执2820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12-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登记在原告D某某名下位于仙居县南峰街道吾悦广场2-310号商铺楼面板存在沿板四周支座部门的环形裂缝进行修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给原告D某某房屋迟延使用损失18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3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2000元,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03元。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4民初39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24执1679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24-09-11 | 2025-0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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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1024执167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天合光电有限公司货款89632.99元并支付违约金(其中38154.55元自2019年11月28日起51478.44元自2020年11月27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以85504.15元为限),并支付贴息14406.36元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1024民初22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24执2919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24-12-19 | 2025-0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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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1024执291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12-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水费损失150000元;二、驳回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71元,由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300元,由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71元。 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悦盛公司、新城悦公司、舜元公司于2022年11月共同勘察找到漏水点,并由舜元公司进行了维修,可以证实本案漏水事实确实存在。根据新城悦公司提交的水费交纳情况,2021年2月—2022年12月的月平均水费明显高于维修后一年即2023年全年的月平均水费,在悦盛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其他高额耗水事实的前提下,一审法院根据维修前后水费对比情况,认定漏水时间长达23个月,并无不当。新城悦公司、舜元公司均认可漏水点位于小区东商铺前的公共区域。由于该漏水点涉及的总水表交费系先由新城悦公司支付给供水公司,再由新城悦公司按分表向商铺业主收回水费,因漏水点在各分表之前,故新城悦公司的水费损失确实存在。该漏水点的维修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并非新城悦公司的合同义务,同时,该《前期物业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甲方(即悦盛公司)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维修责任。因此,悦盛公司对案涉漏水点负有保修责任,因悦盛公司未及时维修案涉漏水点导致新城悦公司存在漏水损失,悦盛公司应负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根据漏水时间、漏水期间和维修之后合理时间段内的月平均水费差额,并综合考虑可能存在其他用水损耗的情形,酌情确定由悦盛公司支付给新城悦公司水费损失150000元,基本妥当,本院不予调整。 综上所述,悦盛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上诉人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10民终20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24执1668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24-09-11 | 2025-0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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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1024执1668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富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10208.5 9元及违约金(从2022年10月14日起,以610208.5 9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1‰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44170.8元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1024民初43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浙1024执1669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24-09-11 | 2025-0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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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1024执166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9-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仙居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 2024年3月 25日之前支付给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 43470元,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上述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1024民初3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06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7月1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