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MA2DXC3B4U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大石路429、431、43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1MA2DXC3B4U | 登记机关 |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0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本朴 | 营业期限 | 2019年10月15日 - 9999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81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大石路429、431、433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刘鑫 |
监事 |
刘鹏 |
董事 |
吴晨阳 |
监事 |
吴福平 |
董事 |
徐步旭 |
董事 |
李本朴 |
经理,董事长 |
谷云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浙江嘉辉置业有限公司 | 9050万人民币 | 90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浙江嘉辉置业有限公司 | 9050万人民币 | 90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杭州弘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050万人民币 | 90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杭州弘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050万人民币 | 90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许准字﹝2022﹞第2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台州市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向本局提出的书面申请,要求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事项,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凭相关缴费凭证,来窗口领取许可证(照、文件)。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许准字﹝2022﹞第24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台州市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向本局提出的书面申请,要求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事项,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凭相关缴费凭证,来窗口领取许可证(照、文件)。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许准字﹝2022﹞第06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台州市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日向本局提出的书面申请,要求办理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非投资类)事项,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凭相关缴费凭证,来窗口领取许可证(照、文件)。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浙台温字第(2022)15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台州市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店招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台州市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店招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4-14 |
处罚类型 |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决定文书号 | 台(温岭)建罚决字(2022)00008号 |
处罚事由 |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处罚内容 | 被处罚人: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经查,温岭嘉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下保宅前村XQ100202房地产项目,施工单位是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开工,2021年12月27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通过竣工验收;温岭嘉辰公司在准备竣工备案资料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侯坤私刻曙光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章和法人印章并加盖在备案表上,且于2022年1月25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授权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侯坤身份证复印件1份。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1份。4、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说明1份。5、侯坤和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张灵刚的询问笔录各1份。本局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有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局决定,对建设单位作如下处罚: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贰拾伍万元的罚款。被处罚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局开具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汇总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被处罚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温岭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处罚机关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8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0月1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