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MA29XHGH6A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2号楼19F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2MA29XHGH6A | 登记机关 |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06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坤明 | 营业期限 | 2017年06月16日 - 2037年06月1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8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6月20日 |
企业地址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2号楼19F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冯耀春 |
监事 |
王坤明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上海合景显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上海合景显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85000万人民币 | 8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1-16 |
处罚类型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供交付样板房案 |
决定文书号 | 台(临海)建罚决字(2023)00001号 |
处罚事由 | 经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抄告,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提供交付样板房的行为。此行为涉嫌违反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样板房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
处罚内容 | 经查明,被处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提供交付样板房的情况。具体有调查(询问)笔录、听证笔录、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案件处理委托书、《关于天峻公馆样板房的情况说明》、《关于拆除样板房的告知书》、《样板房验收记录》、《公证书》等证据为凭。被处罚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提供交付样板房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处以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的罚款。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市银行(账户:临海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
处罚机关 |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4-01 |
处罚类型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
决定文书号 | 台税三稽罚(2022)35号 |
处罚事由 | 1、2020年4月,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王璇因报销垫付的房屋租赁费发票超过公司规定时间,找人帮忙取得由杭州旋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开具的两张发票;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旋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发票详情如下:序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金额税额价税合计103300190010463254211经营租赁*房屋租赁费8737.86262.149000.00203300190010463254212经营租赁*房屋租赁费8737.86262.149000.00合计18000.00上述发票,该公司帐记2020年4月份T20040007号凭证:“管理费用-员工宿舍费用”中,费用18000元已结转到本年利润,企业所得税已在汇算清缴中调整。该公司财务部在2020年5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王璇支付了18000元。2、在2020年7月,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章荣富因垫付资金较多而没有取得相应发票,从网络上找到微信名为“A01李会计”、微信号为AA1255159831的开票人员,通过向其支付300元开票费的方式,取得由杭州奕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6日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 |
处罚内容 | 1、因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开始,故违法事实(二)中相关费用4800.00元,建议交由税收管理部门督促该公司在汇算清缴时自行调整。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行为,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台州市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浙1082执3183号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2023-08-16 | 2023-09-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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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1082执3183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8-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浙1082民初3502号 | ||||
执行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1082民初35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5 | 增值税 | 1954019.22 | 233907.04 |
2 |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5 | 企业所得税 | 1675857.2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6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