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1MA2RP2MU2L
地址: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30楼新城控股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1MA2RP2MU2L | 登记机关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法定代表人 | 壮丹 | 营业期限 | 2018年05月0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企业地址 | 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30楼新城控股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刘少虎 |
董事 |
壮丹 |
总经理 |
朱虹 |
监事 |
蒋鸣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合肥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 | 19万人民币 | 19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南京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 41216.85万元 | 41216.85万元 |
企业法人 | 南京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 81万人民币 | 81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668.15万元 | 9668.15万元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凌俊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一税﹞许变准字﹝2022﹞第﹝2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长一税﹞许变准字﹝2022﹞第﹝2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4)皖0121执2435号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4-08-13 | 2024-10-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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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0121执243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08-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安徽省恒基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95850.97元及利息(利息以395850.97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安徽省恒基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46.5元,由被告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0121民初9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皖0121执3080号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8-07 | 2023-10-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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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1执308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8-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大作为广告有限公司服务费161975元;二、驳回原告合肥大作为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8元,由被告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本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原告可在本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执行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1民初37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合肥新城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省份 | 安徽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2-12-26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 |
移出时间 | 2023-09-05 |
做出决定机关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5月0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