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2MA2TWPD02T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元疃镇元疃大街2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2MA2TWPD02T | 登记机关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7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军 | 营业期限 | 2019年07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888 | 发照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元疃镇元疃大街28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王利军 |
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蚌埠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蚌埠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合肥荣盛腾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888万人民币 | 1188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皖房A2022020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2-02-17 | - 2025-02-16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房A2022020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7 |
结束日期 | 2025-02-16 |
内容 | 申请二级资质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房A20220209 |
许可文件名称 | 合房发许 |
许可机关 |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7 |
结束日期 | 2025-02-16 |
内容 | 申请二级资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皖0122执3433号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07-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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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0122执3433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G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20415元;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元,减半收取为319元,由被告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7元,原告G某某负担17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2民初92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皖0122执1272号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24-02-04 | 2024-02-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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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0122执127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02-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圣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安徽省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东桥头集分公司货款116909.33元,并自2023年1月1日起,以116909.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55%计算利息,款清息止;二、驳回原告安徽省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东桥头集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17元,保全费1153元,合计2570元,由被告圣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以上诉讼费用,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2民初113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30 | 增值税 | 804324.3 | 0.0 |
2 | 合肥荣盛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30 | 增值税 | 4596.33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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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6888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7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