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092868834G
地址:绿地瀛海大厦D座21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092868834G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03月05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邦海 | 营业期限 | 2014年03月05日 - 2034年03月04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45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企业地址 | 绿地瀛海大厦D座21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 |
主要人员 (1)
张邦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 45000万人民币 | 4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安徽绿地房地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250万人民币 | 22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皖房A2023008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3-05-14 | - 2026-05-15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340123202400083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14 |
结束日期 | 2025-09-14 |
内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4﹝户外广告﹞-4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7-23 |
结束日期 | 2026-07-22 |
内容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肥建消验字﹝2023﹞第00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17 |
结束日期 | 2099-09-17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WJ-08-202319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肥西县道路占用、挖掘许可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房A20230086 |
许可文件名称 | 合房发许 |
许可机关 |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4 |
结束日期 | 2026-05-15 |
内容 | 申请二级资质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19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9 |
结束日期 | 2024-08-19 |
内容 | 预售面积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197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9 |
结束日期 | 2024-08-19 |
内容 | 预售面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7 | A级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91340123092868834G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05 |
处罚类型 |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决定文书号 | 肥(市容)城罚决字(2023)第19234号 |
处罚事由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围墙、围栏案 |
处罚内容 | 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肥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8-29 |
处罚类型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决定文书号 | 肥西市监罚字(2022)389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6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肥西县上派镇绿地新都会二期商业S1#楼两部电梯进行检查,发现两部电梯正在使用,轿厢内未张贴使用登记标志,当事人工作人员提供的使用登记表和使用标志载明下次检验日期为2021年8月1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同日,经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调查。2022年7月29日,本局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进行了询问,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陆续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
处罚内容 | 1;罚款伍万元。 |
处罚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即“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并结合自由裁量事实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26 |
处罚类型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
决定文书号 | 肥西市监处罚(2022)18号 |
处罚事由 | 2021年11月19日,本局收一电话匿名举报,称肥西县上派镇绿地新都会二期转供电收费过高,违反政府指导价,希望本局依法查处。2021年11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到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金寨路交口绿地新都会二期的物业(长城物业)办公室进行了检查,调取《关于G5G6G7及S1商业电费调价的温馨提示》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现场笔录》、向物业下达《询问通知书》(肥西市监询通【2021】112201号)。2021年11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长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下称长城物业)授权委托人李成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其向我局反映,其公司与当事人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受当事人委托代为收取专供电电费,电费定价等均由当事人制定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12月7日、2022年1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调查询问,分别制作询问笔录。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陆续提交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
处罚内容 | 1;罚款壹万元。 |
处罚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一、···供电主体应按照终端用户用电电压等级对应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四、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终端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的,按终端用户对应电压等级的目录峰谷分时时段、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终端用户安装非峰谷分时电表的,按照“终端用户用电电压等级目录平段电价+上浮幅度”确定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其中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鼓励有条件的供电主体不上浮或少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皖0123执4269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4-09-24 | 2024-09-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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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0123执4269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09-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W某某与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3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210130FX00200788)、2021年3月6日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于2023年4月17日解除;二、解除原告W某某与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三、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首付购房款185112元;四、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违约金16755.6元;五、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已支付给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金额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当月出具的还款明细清单为准);六、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偿还《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剩余的贷款本息(具体金额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当月出具的贷款本息明细为准);七、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39元,由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0123民初62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5254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2023-12-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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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5254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11-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合仲字第1277号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合仲字第12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3228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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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3228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W某某与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1年10月15日解除;二、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W某某购房款207200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072007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5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954元,由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3民初250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3243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08-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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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3243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P某某违约金13437.57元;二、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元,由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3民初9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3610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7-24 | 2023-08-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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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361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2)皖0123民初5034号民事判决;二、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工程款28690354.22元及相应利息(以28690354.22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1713358.36元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债务对L某某承担付款责任;四、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9443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9436元,由L某某负担11812元,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76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3944.07元,由L某某负担58547.91元,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5396.1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民终48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2188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5-12 | 2023-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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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2188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5-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皖0123民初9750号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123民初97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1931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4-24 | 2023-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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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1931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4-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皖合劳人仲裁(2023)12号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皖合劳人仲裁(2023)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恢611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3-27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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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恢611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502407.06元以及利息(其中2606611.06元自2021年6月8日起,其中1895796元自2021年11月2日起,均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2252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123民初79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0123执恢610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3-03-27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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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0123执恢61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付清剩余工程款1543339元及利息(利息以1543339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02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123民初79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
省份 | 安徽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2-03-23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 |
移出时间 | 2022-06-21 |
做出决定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03月0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7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