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2RY0P50P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MA2RY0P50P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晓曦 | 营业期限 | 2018年08月01日 - 2048年07月3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3月06日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筑装潢施工;建筑工程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吴涛 |
财务负责人 |
林晓曦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陈云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句容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10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安徽梁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皖房A2022019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3-10-09 | - 2025-03-16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挖掘﹞-75 |
许可文件名称 | 肥西县道路占用、挖掘许可 |
许可机关 |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31 |
结束日期 | 2023-06-21 |
内容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 | (2025)皖0123执恢122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5-02-07 | 2025-03-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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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0123执恢12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2-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210002.24元(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71219.98元;二、驳回原告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41元,由原告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11元,由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663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10000元,由原告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514元,由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748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0123民初18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皖0123执恢365号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2024-06-28 | 2024-11-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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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0123执恢36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06-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2086.3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具体以342086.32元为基数,以年利率3.65%为标准,自2023年3月16日起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20元,由被告安徽皖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23民初743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8月0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