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007568121564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金家岭合淮路西侧联华金水城E25栋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7568121564 | 登记机关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3年12月03日 |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友 | 营业期限 | 2003年12月03日 - 2034年12月0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 企业地址 | 淮南市山南新区金家岭合淮路西侧联华金水城E25栋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销售。 | ||
主要人员 (2)
| 殷劭倩 |
| 监事 |
| 黄明友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安徽万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7500万人民币 | 475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安徽金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500万人民币 | 2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3)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联华.泉山湖项目展示中心 | 杨祥德 |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联华泉山湖项目凤台展示中心 | 杨祥德 |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联华泉山湖项目潘集展示中心 | 杨祥德 |
企业对外关系 (7)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六安创兴置业有限公司 | 5% | 250万元 |
| 六安创亿置业有限公司 | 40% | 400万元 |
| 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 六安万创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 95% | 9500万元 |
| 安徽万创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1 | 一级 | 建开企[2015]165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1-12-08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19 | A级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913404007568121564 |
| 2 | 2018 | A级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913404007568121564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2025)浙0108执恢480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5-10-31 | 2026-10-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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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108执恢480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10-31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各方共同确认:截止2023年10月30日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S某某借款本金12201909元及自2021年12月25日起,以本金1220190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 对于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债务,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按月支付,自2023年11月起于每月28日前偿还600000元,归还的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予以扣减,直至本金及利息付清之日止。 三、 被告W某某、Q某某对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 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S某某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5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6936元。 五、 被告淮南黄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1日前配合原告S某某办理完成位于淮南市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路南侧淮南台湾车配城项目21栋106(产权证号:淮南市房地权证大通区字第15029285号)、21栋118(产权证号:淮南市房地权证大通区字第15029287号)、22栋103(产权证号:淮南市房地权证大通区字第15029290号)、22栋104(产权证号:淮南市房地权证大通区字第15029286号)、25栋103(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9号)、25栋104(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8号)、25栋113 (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7号)、25栋114(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6号)、25栋115(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5号)、25栋116(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4号)、25栋117(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2号)、25栋118(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63号)、28栋101(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195号)、28栋102(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224号)、28栋103(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225号)、28栋104(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淮大字第15029202号)房屋(以下简称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原告S某某有权就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本协议第一、四条所列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原告S某某放弃追究被告Q某某的连带担保责任。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淮南黄浦置业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原告S某某对被告Q某某担保责任的放弃,不影响原告要求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就全部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的权利,亦不影响原告S某某全部债权就本条所列抵押物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六、 如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有任一期未按本协议第二条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和/或被告淮南黄浦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时间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的,原告S某某有权就本协议全部未付款项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 原告S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在本案中无其他争议。 八、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750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万创北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联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康宁御府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承担,于2023年1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S某某。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108民初4248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皖0191执3446号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8-07 | 2024-11-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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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皖0191执3446号 | ||||
| 省份 | 安徽 | ||||
| 立案日期 | 2024-08-0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先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案涉代理服务费980000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8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1日开始,按日万分之一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先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38元,由原告安徽先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738元,被告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承担13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91民初14691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108执1589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6-12 | 2024-11-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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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浙0108执1589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4-06-1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08诉前调确44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
| 省份 | 安徽 |
| 列入原因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列入时间 | 2026-07-03 |
| 移出原因 | None |
| 移出时间 |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3年12月0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