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MA2UUXP6X9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周棚路南侧、茨河路北侧、红星路东侧阜阳石材城166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MA2UUXP6X9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6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安冬亮 | 营业期限 | 2020年06月0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5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5月31日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周棚路南侧、茨河路北侧、红星路东侧阜阳石材城166号 | ||
经营范围 | 旅游资源开发、经营管理,旅游项目策划及推广,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仓储服务、物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及推广,市场营销策划,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艺品(不含文物)制造、研发、销售,建材、装饰材料、木材、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矿产品、玉石、石材、石艺制品(不含文物)、家具、花卉、农作物、林业产品、农牧产品、宠物用品、宠物饲料销售及网上销售,道路普通货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施工及修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任小莉 |
财务负责人 |
安冬亮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杨彬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安徽抱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5250万人民币 | 52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安徽抱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500万人民币 | 105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合肥辰坤置业有限公司 | 5250万人民币 | 52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皖房K2022003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2-05-16 | - 2025-01-14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施许字〔2024〕第00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施工 |
许可机关 | 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石艺小镇一期工程项目:1#,3#、5#、6#、8#、10#-14#、18#、20#住宅楼,4#配套楼,地下室二期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施许字〔2023〕第009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施工 |
许可机关 | 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石艺小镇一期:2#住宅楼十一层,7#住宅楼九层,9#、15#、16#、17#、19#住宅楼三层,地下室一期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施许字﹝2023﹞第0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许可机关 | 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石艺小镇一期:2#住宅楼十一层,7#住宅楼九层,9#、15#、16#、17#19#住宅楼三层,地下室一期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施许字〔2023〕第0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许可机关 | 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石艺小镇一期:2#住宅楼十一层,7#住宅楼九层,9#、15#、16#、17#19#住宅楼三层,地下室一期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施许字〔2023〕第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许可机关 | 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石艺小镇一期:2#住宅楼十一层,7#住宅楼九层,9#、15#、16#、17#19#住宅楼三层,地下室一期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25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4 |
结束日期 | 2022-10-15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25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4 |
结束日期 | 2022-10-15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6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22-07-20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6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8 |
结束日期 | 2022-07-20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房许决字﹝2022﹞1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6 |
结束日期 | 2025-01-14 |
内容 | 二级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房许决字﹝2022﹞1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6 |
结束日期 | 2025-01-14 |
内容 | 二级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房许决字﹝2022﹞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云栖墅9#、16#住宅楼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阜房许决字﹝2022﹞0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抱龙云栖墅9#、16#住宅楼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8 |
结束日期 | 2022-04-19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8 |
结束日期 | 2022-04-19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9 |
结束日期 | 2022-04-19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2425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4-01-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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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1204执242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蚌埠市大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货款120539.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20539.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自2022年7月27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4元,由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16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324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3248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9-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60c3a8496ecc48a797a7f17e5ddac238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35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245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3-12-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2458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所述,依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青城模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模型制作款238411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38411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利率自2022年11月8日起计算至余款付清之日止,违约金计算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二、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青城模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支付截止至2022年11月7日之前的违约金835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1元,由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14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2665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8-01 | 2023-10-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266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8-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fc5a3957138640d3977d234c5d109420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21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140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09-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140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a421e3b6b95f4d828e77ea5c470bc666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4民初78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71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3-01 | 2023-08-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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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1204执71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3-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大麦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115198.31元及违约金5759.92元,合计120958.2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9元,由原告阜阳大麦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9元,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4民初72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1422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2023-06-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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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1204执142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4-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816664.4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自2022年8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利率按2022年8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67元,减半收取5983.5元,由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4民初67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1412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06-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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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皖1204执141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墨设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1554500元及逾期利息(其中以15545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6-计算);二、驳回原告墨设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618元,由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4民初76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591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2023-05-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591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2-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仲裁裁决书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皖阜劳人仲裁(2022)4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57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2023-05-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57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2-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仲裁裁决书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皖阜劳人仲裁(2022)4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2)皖1204执3752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2-12-08 | 2023-0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皖1204执375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2-12-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H某某、安徽佐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1050万元及利息(其中500万元本金的利息自2020年11月12日起计算至2021年12月11日止,其中200万元本金的利息自2020年12月18日起计算至2022年1月17日止,其中300万元本金的利息自2021年3月18日起计算至2022年4月17日止,其中40万元本金的利息自2021年3月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其中10万元本金的利息自2021年4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率均按年利-16--16-率14%计算,应扣除被告抱龙文旅公司通过X某某已偿还的利息8万元)、违约金(其中500万元本金的违约金自2021年12月12日起、其中200万元本金的违约金自2022年1月18日起、其中300万元本金的违约金自2022年4月18日起,均按照2022年7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安徽佐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律师费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72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3727元,由被告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4民初53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7-25 | 房产税 | 48423.36 | 48423.36 |
2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7-2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2559.7 | 112559.7 |
3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4-23 | 房产税 | 48423.36 | 48423.36 |
4 | 抱龙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4-2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2559.7 | 112559.7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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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6月04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