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1MA2W7N7X5E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南街道办幸福路与白沟西路交叉口2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21MA2W7N7X5E | 登记机关 |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09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梅 | 营业期限 | 2020年09月1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84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南街道办幸福路与白沟西路交叉口28号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筑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张和飞 |
财务负责人 |
李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魏琦 |
监事 |
股东信息 (5)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安徽梁辉置业有限公司 | 7980万人民币 | 798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宁波市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 | 8400万人民币 | 8400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沛县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万人民币 | 84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沛县鸿炜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万人民币 | 168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盐城鼎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168万人民币 | 16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房地产开发·二级 | 皖房K2022002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2-05-13 | - 2025-01-17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住消验﹝2023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临泉中梁·山河甲第项目1#-3#住宅楼、5#住宅楼、6#-7#商住配套楼、8#-10#住宅楼、11#商住配套楼消防验收 |
许可机关 |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9 |
结束日期 | 2023-11-20 |
内容 | 消防验收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临建消验字2023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9 |
结束日期 | 2023-11-19 |
内容 | 消防验收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5357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8-06 | 2025-08-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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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5357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8-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C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434元、律师代理费500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1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60元,原告L某某、C某某负担5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76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4485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7-01 | 2025-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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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448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7-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S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474元、律师代理费500元;11/16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28元,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4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9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2712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4-07 | 2025-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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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271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W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6152.86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11/16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8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2959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4-14 | 2025-07-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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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2959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4-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240.42元;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7元,原告Y某某负担1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66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4549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7-02 | 2025-07-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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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4549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7-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6927.2元;二、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律师费500元;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1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6元,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56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3986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6-04 | 2025-07-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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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3986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6382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0元,原告Z某某负担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7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3435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5-07 | 2025-07-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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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3435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5-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017.68元、律师代理费500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5元,原告L某某负担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6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4411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6-24 | 2025-07-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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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4411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6-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Z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093.49元及律师费500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12/17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25元,原告L某某、Z某某负担5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8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皖1221执4392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5-06-24 | 2025-07-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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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皖1221执4392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5-06-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1/16一、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C某某、C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743.47元、律师代理费500元;二、驳回原告C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45元,原告C某某、C某某负担4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136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4)皖1221执6744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4-11-07 | 2024-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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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皖1221执6744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4-11-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6448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立案时预交27元),由被告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21民初21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临泉县尚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08-19 | 印花税 | 21000.0 | 2100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4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9月16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5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3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