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景闽台文化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4052338310G
地址:安溪特产城二期14号楼二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安溪新景闽台文化园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24052338310G | 登记机关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2年09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钟金灿 | 营业期限 | 2012年09月04日 - 2062年09月0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 | 发照日期 | 2016年11月16日 |
企业地址 | 安溪特产城二期14号楼二层 | ||
经营范围 | 闽台文化主题公园的投资、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蔡世沣 |
监事 |
钟金灿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 | 7600万人民币 | 76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 | 7600万人民币 | 76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蔡世沣 | 400万人民币 | 4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蔡世沣 | 400万人民币 | 4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泉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3000-01-0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消防设计审查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泉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3000-01-0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泉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3000-01-0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消防设计审查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泉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3000-01-0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None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泉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3000-01-0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50524202400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建筑占地面积5246.46㎡,计容建筑面积7250.12㎡,不计容建筑面积3147.85㎡。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建消验字﹝2023﹞第00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建消验字﹝2023﹞第004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城管排字第2023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9 |
结束日期 | 2028-12-08 |
内容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505242023000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城管许可﹝2023﹞第01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8 |
结束日期 | 2026-06-07 |
内容 | 同意办理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城管许可﹝2023﹞第0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8 |
结束日期 | 2025-06-07 |
内容 | 同意办理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预售﹝2023﹞第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3-06-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闽林地审﹝2022﹞4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
许可机关 | 福建省林业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8 |
结束日期 | 2024-11-07 |
内容 | 你单位上报的安溪岩岭文化公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350524-04-01-200017﹞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安溪岩岭文化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涉及安溪县土地3.194公顷,同意其使用林地3.114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公顷、集体林地3.114公顷。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其相关管控要求予以保护。二、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本批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四、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使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本批文有效期为2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预售﹝2022﹞第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2-06-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房预售[2022]第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2-06-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天湖山庄地下室、12、18、25、62-63号楼、8号楼沿街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505242022000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8 |
结束日期 | 2025-03-18 |
内容 | 用字第350524202200006号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安溪新景闽台文化园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7-28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安自然资行(卫)罚(2023)42号 |
处罚事由 | 被处罚人于2021年11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参内镇员潭村土地5567.69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2.24m2,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面积5334.78m2,耕地面积40.67m2)建设岩岭文化公园配套的旅游公路,于2023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
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192.24m2,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9224元;非法占用的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面积5334.78m2,每平方米人民币4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133912;非法占用的耕地面积40.67m2,每平方米人民币4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6268元,三项合计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玖仟肆佰零肆元整〔¥2169404元〕;3.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没收地上建筑物处置管理的通知》〔安政综〔2017〕150号〕文件规定,将没收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
处罚机关 |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第三次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安溪新景闽台文化园有限公司 |
省份 | 福建 |
列入原因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列入时间 | 2023-12-01 |
移出原因 | 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
移出时间 | 2024-01-18 |
做出决定机关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2年09月0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福建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