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34LKPR5Y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岑里路南170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泉州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MA34LKPR5Y | 登记机关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孔华磊 | 营业期限 | 2020年09月04日 - 2050年09月0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8月24日 |
企业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岑里路南170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孔华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福建中骏置业有限公司 | 17502.5万人民币 | 17502.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福建中骏置业有限公司 | 17502.5万人民币 | 17502.5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上海骏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7.5万人民币 | 2497.5万人民币 |
外商投资企业 | 上海祥景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上海骏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7.5万人民币 | 2497.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QZJJ-05940002140000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18 |
结束日期 | 2027-03-17 |
内容 | 房地产开放企业资质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晋建消验字﹝2023﹞第0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泉州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12月14日申请中骏·东璟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你单位应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14日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晋人防备案﹝2023﹞0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中骏·东璟府地下室人防工程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晋水排字第202308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晋江市水利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20 |
结束日期 | 2028-10-19 |
内容 | 中骏·东璟府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晋水排字第2023081号﹞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泉州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9-21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
决定文书号 | 晋市监处字(2022)07-086号 |
处罚事由 | 泉州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1.处以罚款5900元。 |
处罚机关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9月04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福建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