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2MA333H0T5C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菜园村白土圩1号203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2MA333H0T5C | 登记机关 |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08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徐有江 | 营业期限 | 2019年08月01日 - 2039年07月3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3月03日 |
企业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菜园村白土圩1号203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张立军 |
执行董事 |
徐有江 |
经理 |
武志国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闽0802执2597号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4-06-26 | 2024-10-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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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闽0802执2597号 | ||||
省份 | 福建 | ||||
立案日期 | 2024-06-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含质保金)37882336.6元; 二、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以15789119.31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30日起至款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以22093217.29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其因本案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 五、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应对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述第一至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438元,减半收取计122719元,由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986元,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7733元。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闽0802民初103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闽0802执5151号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3-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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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闽0802执5151号 | ||||
省份 | 福建 | ||||
立案日期 | 2023-10-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龙岩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18万元,并支付该款从2022年12月3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对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闽0802民初20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闽0802执3254号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2023-09-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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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闽0802执3254号 | ||||
省份 | 福建 | ||||
立案日期 | 2023-06-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3714936.68元并支付该款从2022年10月1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厦门衡臻置业有限公司对龙岩融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闽0802民初910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8月0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福建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