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3MA38J62R3G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621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3MA38J62R3G | 登记机关 |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4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应久 | 营业期限 | 2019年04月1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9月28日 |
企业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621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人员 (6)
刘应久 |
董事长 |
周长志 |
董事 |
张小磊 |
监事 |
肖孟 |
监事 |
郭裕芳 |
总经理 |
门雪洁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芜湖齐垠置业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芜湖齐垠置业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西湖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3 |
结束日期 | 99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西湖税一许准字﹝2023﹞第39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西湖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赣0103执6102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26 | 2023-10-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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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103执6102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7-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 下: 一、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7414.1元; 二、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支付拖欠 工程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 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57414.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预交的案件 受理费618元(已按减半标准计算),由被告江西聚光房地 产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103民初33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赣0103执5574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13 | 2023-09-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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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103执557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7-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2023年3月21日,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货款778022.46元,被告同意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货款778022.46元; 二、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同意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5790元; 三、原告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790元,由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103民初165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赣0103执1320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3-10 | 2023-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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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103执1320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3-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江西鑫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176379.3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76379.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从2022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原告江西鑫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上述应得工程款可在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城南昌西江悦项目工程价款中折价或者拍卖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28元,减半收取2064元,由被告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赣0103民初97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4月1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