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6MA37RDD47N
地址:江西省九江是开发区国豪水岸城商务中心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6MA37RDD47N | 登记机关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3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钱锴能 | 营业期限 | 2018年03月21日 - 2048年03月2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12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5月19日 |
企业地址 | 江西省九江是开发区国豪水岸城商务中心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茶种植、加工、研发、销售及市场推广,物业管理,文化传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旅游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易海清 |
董事 |
罗新 |
总经理 |
钱锴能 |
董事长 |
黄佳倩 |
监事 |
黎默耘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浙江佳源杭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608万人民币 | 460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浙江佳源杭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608万人民币 | 460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万城(九江)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512万人民币 | 512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万城(九江)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512万人民币 | 512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赣建房开字788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许可机关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07-07 |
结束日期 | 2025-07-07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113执3288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2024-07-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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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113执3288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3-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九江中船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借款本金3500000元及利息(其中,对于借款本金为500000元的利息,应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8日起按年利率16.8%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借款本金为1700000元的利息,截至2022年7月26日为126452.05元,自2022年7月27日起利息,以借款本金17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借款本金为1300000元的利息,截至2022年5月26日为64109.59元,自2022年5月27日起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九江中船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86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113民初1879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20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2024-05-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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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20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6795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8449.61元。 三、终结仲裁程序。双方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7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09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4-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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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09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2292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11665.01元。 三、终结仲裁程序。双方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08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4-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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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08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605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4495.59元。 三、终结仲裁程序。双方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10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4-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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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10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095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1338.6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借款134500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8449.61元。五、终结仲裁程序。双方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11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4-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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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11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工资,合计52218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70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2432元。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16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491执112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4-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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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491执112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工资,合计37536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九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197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434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13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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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43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1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九江住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广告费 60,000元,此款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前付清;二、若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九江住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按照LPR的双倍即年利率7.3%自 2021年 6月 1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且原告九江住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可就全部欠款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708元,原告九江住九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同意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前直接向其支付。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1217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468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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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468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11-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T某某、W某某购房诚意金 50,000 元,此款于2023 年 7 月 31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该款支付至户名:W某某,账户: 6*-*-*-*129,开户行:江西省农商银行武宁支行;二、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3 月19 日起以 5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6%向原告T某某、W某某支付利息直至 50,000 元购房诚意金退还之日止;三、本案案件受理费 1,050 元,减半收取计 525 元,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 2023 年 7月 31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7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845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2023-11-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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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845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7-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原告J某某退还定金6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LPR计算自2022年11月30日至付清之日止); 二、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该款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3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304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2023-11-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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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30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10-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广告费 60,000元,此款由被告于 2023年 9月 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若被告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利息以 60,000元为计算基数,自 2021年 8月 26日起按照同期 LPR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805元,原告同意由被告于 2023年 9月 30日前直接向其支付。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1439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212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19 | 2023-11-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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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212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9-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Z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88,300元,此款于 2023年 8月 31日前向原告Z某某一次性付清;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 2,008元,减半收取 1,004元,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 2023年 8月31 日前向原告Z某某一次性付清。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1091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143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28 | 2023-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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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143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8-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九江家千万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与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确认被告尚欠原告网络推广费用27000 元,该款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3 年6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上述款项原告收款账号为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八里湖支行 *-*-*-*9540; 二、案件受理费 576 元,减半收取计 238 元,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九江家千万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465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1054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07 | 2023-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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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105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8-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九江贝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活动费、物料费合计66,700 元,此款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 二、原告九江贝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 2044 元,减半收取 1022 元,由被告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491民初560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九江市舜弘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491执415号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2023-06-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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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491执415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4-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广告款五万元整并支付利息损失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赣0491民初214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12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3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